人员稳定性要求 样本条款

人员稳定性要求. 在整个服务期内,人员更换率不得超过20%,更换人员不得低于采购需求,且应经采购人同意。
人员稳定性要求. 在整个服务期内,更换人员不得低于采购需求,且应经采购人同意。
人员稳定性要求. 服务期内,有员工入职、辞职、辞退、岗位调整等变动情况,必须报经招标方审批,人员更换率不得超过1%/月,人员总数不得低于采购需求。
人员稳定性要求. 在整个服务期内,人员更换率不得超过5%,更换人员不得低于我单位需求,且应经我单位同意。
人员稳定性要求. 在整个服务期内,人员更换率不得超过 5%,更换人员不得低于采购人需求,且应经采购人同意。
人员稳定性要求. 在整个服务期内,人员更换率不得超过2人/月,更换人员不得低于采购需求,且应经采购方同意。
人员稳定性要求. 在项目实施中应保障项目组人员稳定,在整个项目期间人员更换总数不得超过10%,违反此约定的视为重大违约,招标人有权因此向中标人索赔。如确需调整人员的,中标人应书面向招标人提出申请并加盖公章,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因人员离职、病假、疫情等特殊原因不能驻场的,应补足驻场人员并经招标人确认,未经招标人确认的视为违约。投标人应书面承诺遵守招标人绩效管理要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违约或违反绩效管理制度的,投标人自觉接受招标人处罚规定。
人员稳定性要求. 1.中标供应商须保证派驻人员的稳定性、连续性,在合同期内人员变动不得超过20%。
人员稳定性要求. 在整个服务期内,人员更换率不得超过 90 %,更换人员不得低于采购需求,且应经采购人同意。不低于100万元,不计免赔。
人员稳定性要求. 在整个服务期内,人员更换率不得超过5%/月,更换人员不得低于采购需求,且应经采购人同意。当投标人在总队执行封闭管理勤务时,中标方应及时调整人员和勤务班次配合总队工作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