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眼失明.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单眼视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单眼失明.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单眼视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但未达到本合同所指重大疾病“双目失明”的给付标准, (1)眼球缺失或摘除; (2)矫正视力低于 0.02(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如果使用其他视力表应进行换算); (3)视野半径小于 5 度。 被保险人申请理赔时年龄必须在三周岁以上,并且提供视力丧失诊断及检查证据。
单眼失明.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单眼视力永久不可逆 11.21 性丧失,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眼球缺失或摘除; (2)矫正视力低于 0.02(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如果使用其他视力表应进行换算); (3)视野半径小于 5 度。 除眼球缺失或摘除情形外,申请理赔时,被保险人年龄必须在 3 周岁以上,并且须提供理赔当时的视力丧失诊断及检查证据。 本公司对该种轻症疾病理赔后,不再对“视力严重受损”、“角膜移植”承担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的责任。
单眼失明.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单眼视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眼球缺失或摘除; 2.矫正视力低于 0.02(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如果使用其它视力表应进行换算); 3.视野半径小于 5 度。 23 中度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溃疡性结肠炎是指伴有致命性电解质紊乱及肠道肿胀及有肠破裂的风险的大肠 (结肠及直肠)粘膜炎症。须满足下列所有条件: 1.须经由内窥镜检查证实该疾病侵犯全部结肠及直肠,并经病理学组织切片检查证实为溃疡性结肠炎; 2.经专科医生以类固醇或免疫抑制剂连续治疗 6 个月。 诊断及治疗均须在本司认可的医院内由专科医师认为是医疗必须的情况下进行。 24 中度肌营养不良症 指一组原发于肌肉的遗传性疾病,临床表现为与神经系统无关的肌肉无力和肌肉萎缩。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肌肉组织活检结果满足肌营养不良症的肌肉细胞变性、坏死等阳性改变; 2.自主生活能力严重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两项或两项以上。本公司承担本项疾病责任不受本附加合同责任免除中“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的限制。 25 中度严重脊髓灰质炎 脊髓灰质炎是由于脊髓灰质炎病毒感染所致的瘫痪性疾病,临床表现为运动功能损害或呼吸无力。脊髓灰质炎必须明确诊断。本附加合同仅对脊髓灰质炎造成的神经系统功能损害导致被保险人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情况予以理赔。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疾病确诊 180 天后,每肢三大关节中的至少一个大关节仍然完全僵硬,或不能随意识活动。 26 双侧睾丸切除术 指为治疗疾病实际接受了双侧睾丸完全切除手术。部分睾丸切除不在保障范围内。 27 双侧卵巢切除术 指为治疗疾病实际接受了经腹部切开或腹腔镜进行的双侧卵巢完全切除手术。部分卵巢切除不在保障范围内。 28
单眼失明.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单眼视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眼球缺失或摘除; (2)矫正视力低于 0.02(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如果使用其它视力表应进行换算); (3)视野半径小于 5 度。 在 0 周岁至 3 周岁保单周年日期间,被保险人首次患有单眼失明除外。诊断须在本公司认可的医院内由眼科专科医生确认,并且提供理赔当时的视力丧失诊断及检查证据。被保险人申请理赔时年龄必须在三周岁以上,并且提供视力丧失诊断及检查证据。 如被保险人同时或先后达到“轻度视力受损”、“单眼失明”和“角膜移植”的赔付标准,我们仅赔付其中一项轻症疾病保险金,赔付后另外两个病种轻症责任终止。 16.
单眼失明.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单眼视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须满足下 列至少一项条件: (1) 眼球缺失或摘除; (2) 矫正视力低于0.02(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如果使用其它视力表应进行换算); (3) 视野半径小于5度。 25.较小面积 Ⅲ度烧伤 (10%) 指被保险人的烧伤程度为Ⅲ度,且Ⅲ度烧伤的面积大于全身体表面积的 10%但小于 20%。体表面积根据《中国新九分法》计算。 26.
单眼失明. 三周岁始理赔 12.轻度面部烧伤 13.单耳失聪-三周岁始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