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約保證金以金融機構票據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為受款人。未填寫受款人者,以「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為受款人。
履約保證金以金融機構票據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為受款人。未填寫受款人者,以「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為受款人。 4.履約保證金以記名政府公債(含債票及登記形式發行者)繳納者,應依其公債法令辦理設定質權登記或公務保證登記,以「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為質權 人或收受人。
履約保證金以金融機構票據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為受款人。未填寫受款人者,以「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為受款人。 4.履約保證金以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或信託投資公司之信託憑證繳納者,應以「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為質權人。「定期存款單權利質權設定申請書」暨「定期存款單權利質權設定覆函」之格式如附件一~一及附件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