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业务办理流程 Clause in Contracts

业务办理流程. (一) 申请人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提交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申请前,应当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申请办理证券查询业务,查询拟转让股份的持有情况,确认拟转让股份不存在限售、司法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形。证券查询业务相关规定可在中国结算官方网站查询。 (二) 申请人依据《细则》及本指南的要求向全国股转公司现场提交《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股份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确认申请表》、股份转让协议、转让双方或转让双方代理人身份证明、股份持有证明文件及其他申请文件。 除依法须经行政审批、备案等特殊情形外,申请人应当在协议签署之日起6个月内提交转让申请。 (三) 对于符合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业务适用情形,且申请文件基本齐备的,全国股转公司受理其转让确认申请。 (四) 全国股转公司对申请文件进行形式审核,对其中符合条件的申请,于受理之日起(需要相关当事人补充文件的,自申请文件齐备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出具确认意见,并向申请人出具转让经手费收费通知书。 (五) 申请人完成缴费后,领取本次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确认函,申请人持确认函至中国结算办理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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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特定事项协议转让, 特定事项协议转让

业务办理流程. (一) 申请人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提交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申请前,应当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申请办理证券查询业务,查询拟转让股份的持有情况,确认拟转让股份不存在限售、司法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形。证券查询业务相关规定可在中国结算官方网站查询申请人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提交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申请前,应当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申请办理证券查询业务,查询拟转让股份的持有情况,确认拟转让股份不存在限售、司法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形。证券查询业务相关规定可在中国结算官方网站查询。 (二) 申请人依据《细则》及本指南的要求向全国股转公司现场提交《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股份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确认申请表》、股份转让协议、转让双方或转让双方代理人身份证明、股份持有证明文件及其他申请文件。 除依法须经行政审批、备案等特殊情形外,申请人应当在协议签署之日起6个月内提交转让申请除依法须经行政审批、备案等特殊情形外,申请人应当在协议签署之日起 6 个月内提交转让申请。 (三) 对于符合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业务适用情形,且申请文件基本齐备的,全国股转公司受理其转让确认申请。 (四) 全国股转公司对申请文件进行形式审核,对其中符合条件的申请,于受理之日起(需要相关当事人补充文件的,自申请文件齐备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出具确认意见,并向申请人出具转让经手费收费通知书全国股转公司对申请文件进行形式审核,对其中符合条件的申请,于受理之日起(需要相关当事人补充文件的,自申请文件齐备之日起)3 个交易日内出具确认意见,并向申请人出具转让经手费收费通知书。 (五) 申请人完成缴费后,领取本次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确认函,申请人持确认函至中国结算办理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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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特定事项协议转让

业务办理流程. (一) 申请人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提交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申请前,应当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申请办理证券查询业务,查询拟转让股份的持有情况,确认拟转让股份不存在限售、司法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形。证券查询业务相关规定可在中国结算官方网站查询申请人应当于提交转让申请当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申请办理证券查询业务,查询拟转让股份的持有情况,确认拟转让股份不存在限售、司法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形,并取得股份持有证明文件。证券查询业务相关规定可在中国结算官方网站查询。 除依法须经行政审批、备案等特殊情形外,申请人应当在协议签署之日起6个月内提交转让申请。 (二) 申请人依据《细则》及本指南的要求向全国股转公司现场提交《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股份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确认申请表》、股份转让协议、转让双方或转让双方代理人身份证明、股份持有证明文件及其他申请文件。 除依法须经行政审批、备案等特殊情形外,申请人应当在协议签署之日起6个月内提交转让申请申请人依据《暂行办法》及本指南的要求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现场提交《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股份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确认申请表》(附件1)、股份转让协议、转让双方或转让双方代理人身份证明、股份持有证明文件及其他申请文件。 (三) 对于符合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业务适用情形,且申请文件基本齐备的,全国股转公司受理其转让确认申请。 (四) 全国股转公司对申请文件进行形式审核,对其中符合条件的申请,于受理之日起(需要相关当事人补充文件的,自申请文件齐备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出具确认意见,并向申请人出具转让经手费收费通知书全国股转公司对申请文件进行形式审核,对其中符合条件的申请,于受理之日起(需要相关当事人补充文件的,自申请文件齐备之日起)3个转让日内出具确认意见,并向申请人出具转让经手费收费通知书。 (五) 申请人完成缴费后,领取本次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确认函,申请人持确认函至中国结算办理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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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股份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