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快速复制的优势 样本条款

业务快速复制的优势. 公司成立于 1999 年,2001 年开始进入高端市场,通过“聚焦,精进”战略迅速在以北京为中心的环渤海、以上海为中心的长三角和以广深为中心的珠三角三大经济圈拓展业务,2008 年公司在市场开拓上逐步由东部向中部和西部、由一线城市向二三线城市转移和渗透。经过十几年的时间,公司在国内市场上保持一线城市领先地位的同时,顺利完成了二、三线城市市场的战略布局。 2006 年末公司开始实施国际化业务并取得了迅猛发展,报告期内公司来源于海外市场的收入占比分别为 21.33%、38.30%、27.14%和 37.56%,在东南亚地区、中东地区连续中标澳门梦幻之城、阿布扎比天空塔、阿布扎比金融中心、迪 拜无限塔、新加坡金沙综合娱乐城和科威特大学艺术和教育学院等多项地标建筑。 公司成功上市进入资本市场后,正式向内装业务延伸,为公司未来业务扩张和持续增长奠定基础。2012 年 6 月 26 日,公司成功完成收购承达集团,开始向内装业务拓展。内装市场容量巨大,集中度不高,与幕墙业务协调效应明显,未来将成为公司业务发展的新的增长极。此次跨境跨交易所的成功并购,是公司系统化战略的重要体现,也公司全球化战略的反应,充分体现了公司的国际化视野和国际资本运作水平。 公司快速扩张能力是由公司的战略眼光、企业文化和管理机制决定的。公司发展过程中每一次的战略定位和调整总是能准备充分,占领先机。从公司设立初期即把握奥运商机,到聚焦环渤海、长三角和珠三角三大经济圈,再到 2006 年底开始国际化战略,2008 年开始向二三线市场布局,以及近期的收购承达集团,开拓内装市场。公司敏锐、精准的战略眼光是公司快速扩张的前提和基础。公司强调“兼容并蓄”的企业文化,大力引进国外人才;依靠公司的执行力和学习能力,迅速熟悉国际化规则,打开了国际市场。公司专注于高端市场,项目主要集中于国际高端项目、标志性工程,并在国际市场上快速复制了国内的成功经验。公司通过实施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和组装式施工等模式创新,依托系统平台,在管理机制上具备了做大做强、快速复制的优势。在承接海外工程的过程中,公司所有工程均按照“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工程施工—技术服务”的标准化程序,为客户提供专家式的整体解决方案,实现了独立自主经营,成为江河幕墙在全球化发展中最为显著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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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 财务管理制度 发行人根据国家会计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建立财务管理制度体系,主要为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从预算管理、资金管理、投资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对公司财务进行规范,促进公司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公司经营和财务管理行为,合理利用资源。同时也对发行人的资产经营、投资、项目管理进行核算、分析、监督和考核,从而有效利用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以供公众查阅、复制 投资者可以免费查阅上述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 契約条項 別添契約書案,規則及び特例規則による。

  •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 专用条款 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 基金管理人对发送指令人员的书面授权 1.基金管理人应指定专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指令。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信息披露职责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等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布。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业绩表现数据、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 询问提起与受理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有疑问或有异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询问:

  • 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托管人在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时,基金托管资金账户或资金交收账户上有充足的资金 基金的资金头寸不足时,基金托管人有权拒绝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但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发送划款指令时应充分考虑基金托管人的划款处理时间。在基金资金头寸充足的情况下,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本协议的指令不得拖延或拒绝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