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对方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样本条款

交易对方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交易对方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交易对方不存在向本公司推荐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根据金卫医疗及金卫医疗BVI出具的说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金卫医疗及金卫医疗BVI近三年内未受到境内外监管机构的重大行政或刑事处罚。
交易对方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厦控股直接持有公司 326,3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37.43%,为公司控股股东。
交易对方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交易对方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交易中各交易对方与开创国际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对方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交易前,交易对方伍捍东、魏茂华、安增权、程丽、西安辅恒、西安伴恒及西安拥恒与上市公司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在交易对方中,伍捍东与魏茂华为夫妻关系,同时伍捍东为西安辅恒、西安伴恒及西安拥恒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此伍捍东与魏茂华、西安辅恒、西安伴恒及西安拥恒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假设本次交易完成后,伍捍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可转换债券全部按照原始转股价完成转股,则伍捍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将超过5%,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伍捍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止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的各交易对方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止本预案签署日,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截止本预案签署之日,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情况。
交易对方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千百度,千百度的执行董事为陈奕熙先生,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袁亚非先生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千百度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千百度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函,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 5 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交易对方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其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已出具承诺函,最近五年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均已出具承诺函并作出承诺如下:
交易对方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 本次交易对方 HNC Holding B.V.在本次交易前与本公司及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交易对方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1、此次交易完成前拉萨行动与烽火通信的关系
交易对方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交易对方美乐投资与金山开发联合经营上海凤凰自行车有限公司,作为金山开发的联营方与金山开发存在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