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样本条款

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的估值方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或者监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7)本账户持有的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资产支持计划等以本金列 示,按相关协议约定收益率或预期收益率逐日计提利息或收益。
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投资方式,即通过筹集投资人资金交由托管人托管,由产品管理人统一管理和运用,投资于中国银保监会认可的投资品种,并将投资收益按比例分配给投资人的一种投资方式,具有集合理财、专业管理、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的优势和特点。尽管产品管理人恪尽职守,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谨慎有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资产管理产品资产,为投资人的最大利益处理投资管理事宜,但并不承诺资产管理产品的运作没有风险,也不承诺投资收益,请投资人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 本产品为权益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总体上风险高于固定收益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混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本产品份额依据收益和风险的不同安排,分为产品优先级份额和产品劣后级份额,两类产品份额的资产合并运作。
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本协议项下指监管机构允许保险资金投资的、由国寿投资公司或其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并担任管理人的产品,本协议下具体包括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和原银保监会、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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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磋商报价 11.1 磋商报价包括磋商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磋商过程中的报价和最后报价。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 评审与谈判 3.3.1 竞争性谈判小组按照第三章“

  •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 宣告死亡处理 若被保险人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失踪,而且被法院宣告死亡,我们以法院判决宣告死亡之日作为被保险人死亡的时间,按本主险合同的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又重新出现或确知其下落,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重新出现或确知其下落之日起 30 日内,向我们无息退还已领取的身故保险金。

  • 貸与品等) 第 22 条 発注者が受注者に貸与し、又は支給する器具、図面その他業務に必要な物品等(以下「貸与品等」という。)の品名、数量、品質、規格又は、性能、引渡場所及び引渡時期は、設計図書に定めるところによる。

  • 磋商程序 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交易中心指定1或2人负责记录及其他工作。

  • 预付款 6.1 预付款的支付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的比例):30% 。

  • 附件三 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總結意見 振宇五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振宇五金或該公司)本次為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2,000 千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 元整,合計總金額新台幣 20,000 千元,依法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提出申報。業經本承銷商採用必要之輔導及評估程序,包括實地了解該公司之營運狀況,與公司董事、經理人、及其他相關人員面談或舉行會議,蒐集、整理、查證及比較分析相關資料等,予以審慎評估。特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及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應行記載事項要點」及「證券承銷商受託辦理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之評估查核程序」規定,出具本承銷商總結意見。 依本承銷商之意見,該公司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符合「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及相關法令之規定,暨其計畫具可行性及必要性,其資金用途、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亦具合理性。 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陳修偉

  • 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或简称“管理人”) 名称: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基隆路 6 号 1222 室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00 号保利广场 X 座 00 层邮政编码:000000 法定代表人:崔春 成立日期:2014 年 10 月 16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679 号组织形式: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 260,000 万元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证券资产管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 合格的服务 5.1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