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系统 样本条款

信息技术系统. 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先进的信息技术系统和完善的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基金管理人信息技术系统的设计和开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国家和金融行业软件工程标准。基于适当的安全系统和控制机制实施基金管理人在线业务,确保问责制及系统的妥善运作。 基金管理人制定了严格的信息系统授权制度、岗位责任制度、门禁制度、内外网分离制度等管理措施,确保系统安全运行。基金管理人建立电子信息数据的即时保存和备份制度,重要数据实行异地备份并且长期保存。信息运营部门定期进行审计、故障排除和灾难恢复,确保信息技术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信息技术系统. 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安全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原则,在信息技术系统的设计开发、电子化业务、硬件和软件的使用与开发设计、信息数据的保存备份等方面,制定严格的信息系统的管理制度与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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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條款 19.1 契約之修訂或補充

  • 工作内容 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甲方可对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进行调整,双方应书面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内容作为本合同附件。

  • 发明专利 原始取得 2014-10-30

  • 《基金法》 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 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 暴力的な要求行為 ② 法的な責任を超えた不当な要求行為

  • 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的时间和程序 1.甲方选择以下(1)的方式向乙方发送指令:

  • 工业用地 抵押 92 汤阴伏绿 豫(2020)汤阴县不动产权第 0006069 号 出让 318.26 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任固镇 岳儿寨南村 207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