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信托契约 样本条款

修订信托契约. 4.1 自生效日期(包括当日)起,2009 年 8 月 20 日就基金所订立经修订及重述的信托契约 (“经修订及重述的信托契约”)第 12 条予以删除并以下文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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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定期报告 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上半年结束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每年结束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披露理财产品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理财产品成立不足90个工作日或者剩余存续期不超过90个工作日的,产品管理人可以不编制理财产品当期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

  • 基金资金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 交货方式 6.1 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

  • 住 所 氏 名 印 住 所 氏 名 印 (総則)

  • 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

  •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

  • 契約電力 契約上使用できる最大電力(キロワット)をいいます。

  • 合同终止 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本合同终止: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解除本合同的;

  • 代理人 职务: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公司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签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关于清算专用账户的设立和管理 为满足申购、赎回及分红资金汇划的需要,由基金管理人开立资金清算的专用账户,该账户由登记机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