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担保 样本条款

借款担保. 7.1 本合同下借款的担保方式详见本合同第十八条的约定。
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见本合同 21.1。担保方式的共同性条款
借款担保. 21.1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 (保证/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
借款担保. 为某一特定子基金名义下的借款、利息以及费用作担保,基金管理人经受托人同意有权以任何方式抵押或质押全部或部分子基金。凡由于此类抵押或质押而导致部分子基金或者子基金的所有权的任何文件暂时被除受托人或受托人的代名人、保管人或分保管人以外的人保管或持有,受托人不应负责保管或管理该部分子基金或者相关所有权文件。所有此类抵押或质押均应订明由贷款方或其他上述人士提供书面承诺,注明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有关子基金的任何部分抵押或质押给任何人,不得以提供保证金为目的使用该抵押品,不得以此为任何借款进行担保或解除、抵销任何借款、交易或合同,不得为受托人以外的任何人的利益处置其中任何部分。除非提前三十日向受托人及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偿还借款,否则不得对抵押物采取任何行动。如果基金管理人接到此通知,应立即出售有关子基金所包含的投资或其他财产以确保到期可偿付借款。
借款担保. 就借款事项,员工需要提供担保人,担保人可以为申请人的父母、配偶或亲属及购房所在地的朋友等。申请人需提供担保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具备担保资格的身份证明,担保人的收入证明或可证明其具备担保能力的相关财产证明原件(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担保人须与公司签署担保合 同,若借款员工到期或逾期未能正常还本付息的情形,其担保人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同时,如果申请人已婚,申请人及其配偶应共同签署借款协议,视为共同债务。 申请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除个人证件以外的其他材料在申请前
借款担保. 本钢集团及本溪钢铁集团为发行人银行借款进行担保,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履行完毕 本溪钢铁集团 33,000.00 2019.1.18 2020.118 否 本溪钢铁集团 34,000.00 2019.01.25 2020.01.25 否 本溪钢铁集团 22,400.00 2019.03.25 2020.03.25 否 本钢集团 15,000.00 2018.07.13 2019.07.13 是 本钢集团 15,000.00 2018.07.13 2019.07.13 是 本钢集团、本溪钢铁集团 10,000.00 2019.01.24 2020.01.23 否 本钢集团、本溪钢铁集团 20,000.00 2018.09.07 2019.09.05 是 本钢集团、本溪钢铁集团 15,000.00 2018.10.17 2019.10.16 否 本钢集团、本溪钢铁集团 20,000.00 2018.10.12 2019.10.10 否 本钢集团、本溪钢铁集团 20,000.00 2018.11.09 2019.11.07 否 本钢集团、本溪钢铁集团 20,000.00 2018.11.14 2019.11.13 否 本钢集团、本溪钢铁集团 20,000.00 2019.06.13 2020.06.09 否 本钢集团、本溪钢铁集团 20,000.00 2019.06.17 2020.06.17 否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履行完毕 本钢集团 34,000.00 2019.03.29 2020.03.27 否 本钢集团 14,000.00 2019.01.25 2020.01.25 否 本钢集团 52,000.00 2019.01.08 2019.12.14 否 本钢集团 30,000.00 2018.11.15 2019.11.14 否 本钢集团 48,000.00 2019.01.28 2020.01.27 否 本钢集团 10,000.00 2018.07.02 2019.07.01 是 本钢集团 90,000.00 2018.11.28 2019.11.27 否 本钢集团 39,000.00 2018.11.29 2019.11.28 否 本钢集团 31,000.00 2019.05.14 2020.05.13 否 本钢集团 72,000.00 2019.05.14 2020.05.13 否 本钢集团、本溪钢铁集团 17,800.00 2018.12.13 2019.12.12 否 本溪钢铁集团 14,700.00 2018.12.19 2019.12.19 否 本溪钢铁集团 30,000.00 2018.12.14 2019.12.14 否 本溪钢铁集团 37,300.00 2018.12.13 2019.12.13 否 本溪钢铁集团 48,000.00 2018.12.13 2019.12.13 否 本溪钢铁集团 50,000.00 2018.12.13 2019.12.13 否 本溪钢铁集团 USD9,000.00 2019.03.29 2020.03.29 否 本溪钢铁集团 USD10,000.00 2019.01.24 2020.01.24 否 本钢集团、本溪钢铁集团 9,000.00 2016.03.30 2025.03.20 否 本钢集团、本溪钢铁集团 61,000.00 2017.02.27 2025.02.20 否 本钢集团 10,000.00 2015.06.25 2021.09.21 否 本钢集团 2,400.00 2015.12.09 2022.03.21 否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履行完毕 本钢集团 3,645.00 2016.12.27 2020.06.21 否 本钢集团 8,728.00 2018.03.26 2024.06.21 否 本钢集团 5,957.00 2017.11.15 2021.12.21 否 本钢集团 62,260.00 2017.12.15 2024.08.20 否 本钢集团 EUR 181.31 2015.06.25 2019.08.31 是 本钢集团 EUR 231.16 2015.06.25 2019.10.31 否 本钢集团 EUR 194.81 2015.06.25 2020.04.30 否 本钢集团 EUR 48.38 2015.06.25 2025.06.30 否 本钢集团 EUR 1,383.45 2015.06.25 2025.06.30 否 本钢集团 EUR 60.93 2015.06.25 2025.08.31 否 本钢集团 EUR 1,199.06 2015.06.25 2025.08.31 否 本钢集团 EUR 23.32 2015.06.25 2025.09.30 否 本钢集团 EUR 71.91 2015.06.25 2025.10.31 否 本钢集团 EUR 990.12 2015.06.25 2025.10.31 否 本钢集团 EUR 0.62 2015.06.25 2026.04.30 否 本钢集团 EUR 55.75 2015.06.25 2026.04.30 否 本钢集团 EUR 59.72 2015.08.20 2019.09.30 否 本钢集团 EUR 796.76 2015.08.20 2025.09.30 否 本钢集团 EUR 64.21 2015.12.28 2019.07.30 是 本钢集团 EUR 23.92 2015.12.28 2019.08.31 是 本钢集团 EUR 4.44 2015.12.28 2019.10.31 否 本钢集团 EUR 69.67 2015.12.28 2020.04.30 否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
借款担保. 为担保借款、借款利息及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受托人有权按照基金管理人的要求,将基金资 产的任何资产以任何形式进行押记或抵押。 如果基金资产的任何部分或任何相应的所有权凭证目前由受托人或因上述押记或抵押所产生的受托人资产的任何代理人、保管人或分保管人以外的人士保管或持有,则受托人不负责上述基金资产的任何部分或相应所有权凭证的保管和控制。 任何所述押记或抵押都应遵守以下规定:出借人或上述其他相关人士应做出书面承诺并在书面承诺中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将上述用作押记或抵押的该基金资产部分的任何部分押记或抵押给其他任何人,不将该基金资产部分的任何部分用于提供保证金或用于担保、保证、偿还或清偿任何借款、交易或协议,不对该基金资产部分的任何部分进行处置,不会将该基金资产部分视为有除受托人之外的任何人对该基金资产部分享有任何权益;并保证,在向受托人就受担保借款发出书面借款偿还通知后三十天内,不会采取任何措施强制执行相应借款的担保。上述通知向受托人发出后,受托人应立刻通知基金管理人,使其在必要时尽快出售投资或基金资产中的其他财产用来按时偿付上述借款。 如果根据本契约作出的任何借款安排由于利率的波动或其他原因造成了资产净值减少,从而使持有人遭受损失,受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除非另有明确规定,受托人有权就其受到的由本契约第 14 条及相关安排的执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责任、费用、索赔或要求而得到基金资产的赔偿和向基金资产索赔(除非依据香港法例的规定,引起上述责任、费用、索赔或要求的责任或义务为受托人的责任或义务)。 如果本契约第 14 条中规定的任何借款或存款安排由受托人、基金管理人或任何一方的任何关 联人士提供,根据 14.2 的规定,提供上述借款或存款安排的人士有权持有上述借款或存款所得利益和益处供自身使用或从上述借款或存款所得利益和好处中获益。
借款担保.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 毕
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债权的担保方式见第三十二条。
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采用以下 所列担保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