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限制 样本条款

價格限制. 滬深港通證券(部分 ETF 除外)的價格受限於一個前一交易日收市價的±10%的一般價格限制,上交所和深交所指定的部分 ETF 的價格限制為 ±20%,均基於前一交易日收市價。另外, 風險警示板上的任何滬深港通證券(部分 ETF 除外)受限於一個前一交易日收市價的±5%的價格限制。 價格限制可能會不時變化。所有滬深港通證券訂單必須在價格限制範圍內。任何超過價格限制的訂單將被相關滬深港通市場拒絕。 根據相關滬深港通市場規則,若任何一個相關滬深港通市場的上市公司處於退市程序或因財務或其他情況出現運營不穩定,導致其股票存在退市的風險或投資者權益可能受到不當的損害的,相關滬深港通市場上市公司將被實施風險警示並被納入風險警示板。風險警示板的任何變化可能在沒有事先通知的情況下發生。若一隻滬深港通證券 在滬深港通機制啟動時合資格進行滬深港通交易,隨後被移至風險警示板,滬深港通的投資者僅允許賣出該滬深港通證券而禁止買入。風險警示板的詳情請不時參考相關滬深港通市場規則以及其他相關資訊來源。
價格限制. 8.1 中華通證券受制於基於前一個交易日收市價的上落 10%的一般性價格限制。此外,在風險警示板上的中華通證券受制於基於前一個交易日收市價的上落 5%的價格限制。價格限制可不時予以更改。有關中華通證券的所有買賣盤均須處於價格限制以內。所涉價格超出價格限制的任何買賣盤將遭上交所或深交所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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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资比例限制 1.投资于同一只证券或同一只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证券市值或该证券投资基金的30%。

  • 特定股東限制 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主辦證券承銷商已與迅得公司簽定「過額配售協議書」,依規定提出強制集保股份外,另由迅得公司協調特定股東,就其所持有之已發行普通股股票計 25,244,190 股,佔上櫃掛牌時擬發行股份總額 52,800,000 股之 47.81%,於掛牌日起三個月內自願送存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保並不得賣出,以維持承銷價格穩定。

  • 責任限制 15.1 由本公司所提供之服務與任何其他軟件及設備均是「按現狀」基準提供。使用服務及透過服務而獲取之軟件及設備之風險均由客戶承擔。

  • 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 使用限制 持卡人持卡片表面無凸字卡號之信用卡,如特約商店以人工手動壓印卡面凸字方式進行刷卡交易時,上述卡片因無法拓印出卡號,將無法進行交易。本行未限定需採連線授權方可使用,於飛機上之使用方式與一般凸字信用卡相同,惟因飛機上須採離線交易,可能因收單機構提供航空公司之刷卡設備及與其約定交易金額限制不同而產生無法交易之情形。

  • 投资限制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 责任限制 承包人对发包人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为 签约合同价 。

  • 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投资者初次申购时,最低申购金额为 1 元,已持有理财份额的投资者追加申购金额 为 1 元或 1 元的整数倍。 余理财份额低于或等于 1 份时,应一次性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全部理财份额。投资者持有的 剩余理财份额低于或等于 1 份时,理财产品管理人将为投资者办理强制性赎回。

  • 巨额赎回限制 1.巨额赎回的认定。投资者通过各销售机构对本理财产品的合计预约赎回和在开放日合计赎回总份额扣除有效申购总份额后的差额(净赎回份额)超过赎回确认日上一日产品总份额的 10%。

  • 评级限制 本理财产品对于投资的信用类债券、同业存单,发行主体评级或外部债项评级应为 AA级(含)以上。 与交易对手开展买入返售交易的,可接受押品的资质要求应该符合产品说明书投资范围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