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义务 样本条款

其他义务. 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其他义务. 承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其他义务. 其他义务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补充约定。
其他义务. 发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其他义务. 发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第 3 条 发包人的管理
其他义务. (1)向承包人提交对等的支付担保。在承包人按合同条款第4.2条向发包人递交符合合同约定的履约担保的同时,发包人应当按照金额和条件对等的原则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或者其他经过承包人事先认可的格式向承包人递交一份支付担保。支付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实际支付竣工付款之日止。如果发包人无法获得一份不带具体截止日期的担保,支付担保中应当有“变更工程竣工付款支付日期的,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付款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或类似约定的条款。支付担保应在发包人付清竣工付款之日后28天内退还给发包人。承包人不承担发包人与支付担保有关的任何利息或其它类似的费用或者收益。支付担保是本合同的附件。
其他义务.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其他义务. (1)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重庆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进行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 。
其他义务.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监理人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合理利润。由承包人负责完成的设计文件属于合同条款第1.6.2项约定的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第1.6.2项约定的期限和数量提交,由此发生的费用被认为已经包括在承包人的签约合同价 (投标总报价)中。由承包人承担的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工作内容:
其他义务. 监理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