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散和清算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合同要求 1.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磋商、谈判)文件或询价通知书和中标(成交)投标人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与中标(成交)投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磋商、谈判)文件或询价通知书确定的事项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投标人不得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1.2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成交)投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1.3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投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1.4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s://www.ccgp-neimenggu.gov.cn/)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5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向同级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收购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华统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姑塘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 朱俭勇 注册资本 人民币50,097.5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782758056104G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03年11月21日 经营期限 2053-11-20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物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 批发;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谷物销售;实业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朱俭勇持股60%、朱俭军持股22.5%、朱凯持股17.5% 通讯地址 浙江省义乌市西城路000号华统集团00楼 邮政编码 000000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0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基金有关文件和档案的保存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按各自职责完整保存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基金账册、交易记录和重要合同等,保存期限不少于 15 年,对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除外。其中,基金管理人应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基金托管人应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基金管理人签署重大合同文本后,应及时将合同文本正本送达基金托管人处。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将与本基金账务处理、资金划拨等有关的合同、协议传真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变更后,未变更的一方有义务协助接任人接受基金的有关文件。
人员要求 1、 参加本项目试验的人员必须具有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资质。 2、 参加本项目的人员的配置必须与投标(应答)文件中的服务承诺书和试验服务组织实施方案一致。 3、 必须以直属人员参与本项目服务,不得使用挂靠队伍。
评标准备 3.1.1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1.2 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3.1.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料金等の支払義務 基本料金の支払義務)
错误的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专用条款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4.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34.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4.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4.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4.5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通用条款33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