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 建 議 样本条款

反 建 議. 1 4 .1 投 標 者 不 可 就 投 標 文 件 任 何 部 分 提 出 任 何 反 建 議 。 1 4 .2 如 投 標 者 不 願 撤 回 不 獲 政 府 接 納 的 反 建 議 , 政 府 不 會 向 該 投 標 者 批 出 合約 。
反 建 議. 14.1 投 标 者 不 得 提 出 任 何 具 有 变 动 或 修 改 以 下 项 目 的 效 力 的 建 议 ︰ ( a ) 投 标 文 件 指 明 的 任 何 必 要 规 定 ; 以 及 ( b ) 投 标 文 件 内 有 关 拟 备 、 递 交 和 评 审 标 书 及 批 出 合 约 的 条 文 。 14.2 投 标 者 如 不 遵 守 第 1 4 . 1 条 , 经 政 府 根 据 第 8 条 可 以 但 并 非 必 须 作 出 的 澄 清后 , 其 标 书 会 被 取 消 资 格 , 不 会 获 政 府 进 一 步 考 虑 。 14.3 根 据 第 1 4 . 1 条 所 述 , 如 投 标 者 仍 希 望 提 交 反 建 议 ( 「 反 建 议 」 ) , 该 项 反 建 议必 须 按 下 列 方 式 提 交 : ( a ) 反 建 议 须 夹 附 在 「 应 约 履 行 」 部 分 ; ( b ) 应 先 把 与 反 建 议 相 关 的 原 来 条 文 全 文 照 录 , 然 后 才 提 出 拟 议 的 修 订 或删 除 ; ( c ) 对 原 来 条 文 所 作 的 拟 议 修 订 应 加 底 线 , 并 且 以 原 来 条 文 的 相 应 编 号 标示 , 但 如 属 增 订 条 文 , 则 作 别 论 ; ( d ) 如 属 增 订 , 应 在 增 订 条 文 加 底 线 ; ( e ) 拟 删 除 的 字 词 应 只 以 单 行 线 划 去 ; 以 及 ( f ) 应 在 修 订 或 删 除 字 词 下 方 以 方 括 「 [ ] 」 标 示 解 释 。 14.4 任 何 反 建 议 如 不 按 照 第 1 4 . 3 条 的 规 定 提 交 , 将 不 会 获 政 府 考 虑 , 亦 不 会 视为 投 标 者 提 交 的 标 书 的 一 部 分 。 在 此 情 况 下 , 投 标 者 将 被 视 为 已 同 意 与 该反 建 议 相 关 的 原 来 条 款 , 而 政 府 会 在 这 个 基 础 上 继 续 考 虑 投 标 者 的 标 书 。 14.5 即 使 并 在 不 损 害 上 述 原 则 下 , 政 府 可 与 投 标 者 商 议 任 何 反 建 议 , 但 这 并 非政 府 的 义 务 。 政 府 可 行 使 绝 对 酌 情 决 定 权 , 拒 绝 接 纳 任 何 反 建 议 。 如 进 行商 议 但 不 成 功 , 政 府 可 拒 绝 或 豁 除 反 建 议 , 并 以 没 有 反 建 议 般 评 审 标 书 。
反 建 議. 14.1 投 標 者 不 得 提 出 任 何 具 有 變 動 或 修 改 以 下 項 目 的 效 力 的 建 議 ︰ ( a ) 投 標 文 件 指 明 的 任 何 必 要 規 定 ; 以 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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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協 議 この協定に定めのない事項又はこの協定に関し疑義が生じた事項については、甲乙協議して定める。 (協定の期間)

  • 誠実協議 本基本契約に定めのない事項について必要が生じた場合、又は本基本契約に関し疑義が生じた場合は、その都度、発注者及び事業者が誠実に協議して定めるものとする。

  • 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 收购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整合主要体现为公司治理、业务、人力资源等方面的业务整合,不会对公司组织架构、人员进行重大调整。本次交易完成后能否通过整合既保证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控制力又保持标的公司原有竞争优势并充分发挥本次交易的协同效应,具有不确定性;整合结果可能未能充分发挥本次交易的协同效应,从而对公司和股东造成损失。

  •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复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时间 基金托管人对不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其他费用有权拒绝执行。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等,根据本托管协议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核。

  • 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存续公司将整合吸收合并双方资源,发挥规模效应,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各项业务的协同发展。但是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涉及的资产及业务范围大、牵涉面广,吸收合并双方将在资产、战略、业务、人员、组织架构等方面进一步整合,由于吸收合并双方的经营管理制度、模式并非完全相同,存续公司在整合过程中可能面临一定的整合风险。

  • 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 尽管可能性很小,但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如出现变更标的指数的情形,本基金将变更标的指数。基于原标的指数的投资政策将会改变,投资组合将随之调整,基金的收益风险特征将与新的标的指数保持一致,投资者须承担此项调整带来的风险与成本。

  • 眼睑结构损伤 双侧眼睑显著缺损 8 级 双侧眼睑外翻 8 级 双侧眼睑闭合不全 8 级 一侧眼睑显著缺损 9 级 一侧眼睑外翻 9 级 一侧眼睑闭合不全 9 级 注:眼睑显著缺损指闭眼时眼睑不能完全覆盖角膜。

  • 债券投资风险 国家政策、经济周期、利率、汇率等因素可能发生的变化导致的市场风险;债券发行人的经营状况、信用质量降低等可能发生的变化导致的信用风险;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可能的流通和转让限制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的复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时间 基金托管人对不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其他费用有权拒绝执行。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根据本托管协议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