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样本条款

合同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为进一步发挥双方在产业链上各自的专业优势,建立更加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金博股份与隆基股份于2020年12月22日签署《长期合作框架协议》,就公司长期向隆基股份及其关联公司供应碳基复合材料产品达成合作意向。 在合同期限内,公司拟向隆基股份及其关联公司供应碳基复合材料产品,基于隆基股份及其关联公司未来三年采购需求预测,预估协议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6亿元(含税)。 本次签署的协议为长期合作框架协议,实际协议的产品类型、规格及数量以双方具体签署的《采购订单》为准。 公司与隆基股份及其关联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长期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本协议的部分信息涉及商业机密,应对方的要求及避免公司尤其是公司股东的利益遭受损失,公司已对部分合同条款的豁免披露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
合同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 年拓展单晶硅业务,产能持续扩大,在生产过程中对原材料的需求也逐步增加。同时,公司新增的 10GW 的单晶硅产能正在建设中。为充分保障原材料的供应,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弘元新材与新疆协鑫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协鑫”)就“多晶硅料”的采购签订合同,预计 2021 年 6 月至 2023 年 12 月 采购数量为 3.1 万吨。 参照 PVInfoLink 最新公布的价格测算,预计合同金额约为 2021-2023 年 50.84 亿元(含税),不含税为 44.99 亿元。该金额仅为根据当前市场价格测算,实际以签订的月度补充协议为准。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订重大采购合同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合同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为进一步发挥双方在产业链上各自的专业优势,建立更加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金博股份与包头美科于2021年9月9日签署《长期合作框架协议》,就公司长期向包头美科及其关联公司供应碳基复合材料产品达成合作意向。 在协议期限内,公司拟向包头美科及其关联公司供应碳基复合材料产品,基于包头美科及其关联公司的采购需求预测,预估协议总金额约为人民币4亿元(含税)。 本次签署的协议为长期合作框架协议,实际协议的产品类型、规格及数量以双方具体签署的《采购订单》为准。 公司与包头美科及其关联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1年9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包头美科硅能源有限公司签署长期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日常经营范围内销售或者采购框架合同的自愿披露标准为合同预估的金额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或者营业成本的50%。本协议的预估金额为4亿元已达到公司的自愿披露标准。 鉴于本协议的部分信息涉及商业机密,应对方的要求及避免公司尤其是公司股东的利益遭受损失,公司已对部分协议条款的豁免披露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
合同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为进一步发挥双方在产业链上各自的专业优势,建立更加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金博股份与青海高景于2021年9月9日签署《碳碳制品采购框架协议》,就公司长期向青海高景供应碳基复合材料产品达成合作意向。 在协议期限内,公司拟向青海高景供应碳基复合材料产品,基于青海高景的采购需求预测,预估协议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0亿元(含税)。 本次签署的协议为碳碳制品采购框架协议,实际协议的产品类型、规格及数量以双方具体签署的《采购订单》为准。 公司与青海高景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1年9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青海高景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碳碳制品采购框架协议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日常经营范围内销售或者采购框架合同的自愿披露标准为合同预估的金额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或者营业成本的50%。本协议的预估金额为10亿元已达到公司的自愿披露标准。 鉴于本协议的部分信息涉及商业机密,应对方的要求及避免公司尤其是公司股东的利益遭受损失,公司已对部分协议条款的豁免披露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
合同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元新材”)与江苏新潮光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潮”)就“单晶硅片”的销售签订合同。对方自 2023 年 3 月至 2026 年 2 月总计向公司采购单晶硅片 13.25 亿片(上下浮动 不超过 20%),其中 2023 年 3-12 月采购 2.85 亿片,2024 年 1-12 月采购 4.80 亿片, 2025 年 1-12 月采购 4.80 亿片,2026 年 1-2 月采购 0.80 亿片。 参照 InfoLink Consulting 最新公布的价格测算,预计 2023-2026 年销售金额为 82.42 亿元(含税),不含税为 72.93 亿元。该金额仅为根据当前市场价格测算,实际以签订的月度补充协议为准。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订单晶硅片销售合同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合同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元新材”)与阿特斯光伏电力 (洛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特斯洛阳”)就“单晶方棒、单晶硅片”的销售签订合同。对方自 2023 年 1 月至 2023 年 12 月总计向子公司采购单晶方棒 1万吨及单晶硅片 2.5 亿片(上下浮动不超过 20%)。 参照 InfoLink Consulting 最新公布的价格及市场价格测算,预计 2023 年销售金额为 53.77 亿元(含税),不含税为 47.58 亿元。该金额仅为根据当前市场价格测算,实际以签订的月度补充协议为准。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订单晶方棒、单晶硅片销售合同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合同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 年拓展单晶硅业务,产能逐步扩大,在生产过程中对原材料的需求也逐步增加。2020年 8 月 31 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弘元新材与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江苏中能”)签订了《多晶硅购销合作长单框架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xxxx://xxx.xxx.xxx.xx)发布的《关于子公司签订重大采购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0)。 为充分保障原材料的供应,现经公司、弘元新材、江苏中能友好协商,就原框架协议期满后 “多晶硅料及颗粒硅”的采购签订合同,预计 2022 年 1 月至 2026 年 12 月采购数量为 9.75 万吨。 参照 PVInfoLink 最新公布的价格估算,预计合同金额约为 2022-2026 年 262.275 亿元(含税),不含税为 232.102 亿元。该金额仅为根据当前市场价格测算,实际以签订的月度补充协议为准。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签订重大采购合同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合同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 年拓展单晶硅业务,产能逐步扩大,在生产过程中对原材料的需求也逐步增加。为充分保障原材料的供应,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弘元新材与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大全”)就“多晶硅料”的采购签订合同,预计 2021 年 7 月至 2024 年 6 月采购数量为 5.27 万吨。 参照 PVInfoLink 最新公布的价格测算,预计合同金额约为 2021-2024 年
合同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基于双方长期以来的友好合作关系,公司下属子公司 TRINA SOLAR (U.S.),INC.与 NEXTERA ENERGY CONSTRUCTORS,LLC(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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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效力 21.1 除本合同和甲乙双方书面签署的补充协议外,其他任何形式的双方约定和往来函件均不具有合同效力,对本项目无约束。

  • 协议主体 甲方: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沈阳东软系统集成工程有限公司

  • 服務費用 (由甲方擇一於招標時載明): □ 服務費用為建造費用之百分之 (依甲方於招標文件載明之固定或決標時議定服務費率;如跨不同級距之費率,甲方應於招標文件載明各級距之固定或決標時議定服務費率);其各階段分配比率如下:

  • 服务费用 3.1. 服务费用将在您订购页面予以列明公示,您可自行选择具体服务类型并按列明的价格予以支付。您可选择先付费或后付费的服务。

  • 补救措施和索赔 10.1 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 区 別 支払いを要しない料金 1 契約者の責めによらない理由によ り、その音声利用IP通信網サービスを全く利用できない状態(その契約に係る電気通信設備によるすべての通信に著しい支障が生じ、全く利用できない状態と同程度の状態となる場合を含みます。以下この条において同じとします。)が生じた場合(2欄に該当する場合又は接続契約者回線に係る電気通信サービスに起因する場合を除きます。)に、そのことを当社及び特定FTTH事業者等が知っ た時刻から起算して、 24時間以上その状 態が連続したとき。 そのことを当社及び特定FTTH事業者等が知った時刻以後の利用できなかった時間(24時間の倍数である部分に限ります。)について、24時間ごとに日数を計算し、その日数に対応するその音声利用 IP通信網サービスについての料金

  • 服務範圍 5.1.1 桌上型電腦

  • 联合体 3.8.1 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 30 日,在规定媒介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 电子指令方式总体约定 1、基金管理人通过基金托管人提供的清算管理系统客户端发送电子指令,或基金管理人通过调用基金托管人提供的数据接口发送电子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