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响应文件印章 Clause in Contracts

响应文件印章. 盖标明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公章,不得用如“谈判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代替。不得为电子公章、扫描章,否则为无效谈判。 5.本表中,□表示不选中,本项目不适用;表示选中,本项目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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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印章. 盖标明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公章,不得用如“谈判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代替。不得为电子公章、扫描章,否则为无效谈判盖标明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公章,不得用如“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 “财务专用章”代替。不得为电子公章、扫描章,否则为无效磋商。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按上述要求盖章,否则为无效磋商。 5.本表中,□表示不选中,本项目不适用;表示选中,本项目适用。表示不选中,本项目不适用;□√表示选中, 本项目适用。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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