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 2019 年 1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我国医药体制开始实行“带量采购”改革。带量采购是一次以“国家”为单位进行的药品集中采购,其最重要的目标是实现药品降价,鼓励高质量本土药品,促进仿制药对原研药的替代,从而“确保群众用上质优价廉的药品,探索市场主导药价形成机制”。随着“带量采购”改革与此前施行的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等一系列“组合拳”的深化开展,未来我国同质化的通用名药物和一般仿制药物的价格竞争将愈加激烈,而医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将体现在真正意义上满足临床需求的药物研发创新能力和产业化能力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