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医疗费用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释义二)事故或在等待期(释义三)后因患疾病,在医院(释义四)接受住院(释义五)治疗的,对于被保险人住院期间实际发生的、符合当地(释义六)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释义七)的、必需且合理(释义八)的住院医疗费用,包括床位费(释义九)、护理费(释义十)、重症监护室床位费(释义十 一)、诊疗费(释义十二)、医事服务费(释义十三)、检查检验费(释义十四)、治疗费(释义十五)、药品费(释义十六)、手术费(释义十七)等,经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大病医保等支付或补偿后剩余部分,保险人在扣除约定的免赔额后,按本保险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医疗费用保险金,给付比例将在保险合同上予以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