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契约》的终止 样本条款

《基金契约》的终止. 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基金契约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将终止:
《基金契约》的终止. 1、当出现本基金契约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所述基金终止的情形时,本基金方可终止。
《基金契约》的终止. 基金终止后,应当对基金进行清算。中国证监会对清算结果批准并予以公告后基金契约方能终止。

Related to 《基金契约》的终止

  • 基金账册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应按照双方约定的同一记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分别独立地设置、登记和保管基金的全套账册,对双方各自的账册定期进行核对,互相监督,以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若双方对会计处理方法存在分歧,应以基金管理人的处理方法为准。

  • 合同档案的建立 1.基金管理人签署重大合同文本后,应及时将合同文本正本送达基金托管人处。

  • 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 (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协议的生效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 常设机构 一、在本协定中,“常设机构”一语是指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营业的固定营业场所。

  • 阅 读 指 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 质疑提起与受理 (一)对磋商文件的质疑:已注册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网登录系统,成功下载磋商文件后,方有资格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采购文件质疑联系人: 王先生 采购文件质疑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 标的指数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是中证旅游主题指数。 未来若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因成份股价格波动等指数编制方法变动之外的因素致使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除外)、指数编制机构退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

  • 基金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 基金合同的生效 1、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