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发股份 样本条款

增发股份. 2013 年 3 月 20 日,永丰兴业发行 9,999 股股份给银科有限公司,每股为
增发股份. 甲方为购买目标公司90%股权而向乙方发行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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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和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本基金认购费率按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规定执行。

  • 基金的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设资产托管专户,保管基金的银行存款。该账户的开设和管理由基金托管人承担。本基金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均需通过基金托管人的资产托管专户进行。 资产托管专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其他任何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银行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 商务要求 1.合同履约期限:60 日历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工期可顺延)

  • 本次交易的目的 1、提高上市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 保险事故 指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 修改章程 第一百八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修改章程:

  • 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1、发售时间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5.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旁签署(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盖章、密封和上传至系统后生效,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数 量 備 考 1 2 3 4 5 6 7 8

  • 应收股利 4 应收利息 4,19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