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凌诚 样本条款

宁波凌诚.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宁波凌诚持有发行人 5,215,383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4487%。根据宁波凌诚的《营业执照》,宁波凌诚的基本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1MA2CLCRQ3W 类 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宁波保税区国际发展大厦 202-195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卢源远 成立日期 2018 年 12 月 24 日 合伙期限 2018 年 12 月 24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经济贸易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宁波凌诚的合伙协议及工商登记备案资料,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宁波凌诚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 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 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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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和送达 8.1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书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以及政府部门等单位所发出的文件,均以本合同书所列明的联系信息送达,一方如果变更联系信息,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 批发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关于投诉与建议 (一)您对本产品有任何意见或异议,可向产品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反馈,产品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将由专人接听、记录您的意见或建议,并由各方协商共同解决。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由于各自技术系统设置而产生的净值计算尾差,以基金管理人计算结果为准 5.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者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果行业另有通行做法,双方当事人应本着平等和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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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

  • 医疗事故 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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