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工期限. 一、 乙方應於建築主管機關核定之開工日起○○○○日曆天 (含星期六、日、國定假日及其他休息日)內完成本建物工程並領得使用執照。
完工期限. 第一項 乙方應於簽訂本契約後○○○○○【請依個案填入期間】日內完成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之核定。
完工期限. 乙方應於環境影響評估核准文件取得之日起至正式營運開始日前一日止,但自興建期開始日至取得電業執照,不得超過 2 年 2 個月,若有不可歸責於乙方之情事,不計入乙方之興建期。
完工期限. 本契約必須配合捷運路線計畫之通車營運需求,依附錄 D 服務期限規定完成捷運設施結構體並提供予甲方使用,其完工期限則以配合土地開發大樓整體興建時程並辦理驗收及移交完成為準,即依土地開發大樓取得建築管理機關核發使用執照日期為捷運設施工程之竣工日。
完工期限. 乙方應配合現場進度於 前完工(包含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均計入),並進行本工程設備試車及配合業主驗收。
完工期限. 全部工作限於97 年 12 月 31 日前完工。
完工期限. 本案興建期應自本契約簽訂日起 5 年內為原則。若不可抗力事由或其他非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致乙方無法於期限內完成興建時,應書面報請甲方同意後,始得展延興建期,惟營運期間不得順延。
完工期限. 除本契約另有約定或不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外,乙方應於本契約簽訂日之次日起 3 年內完工並取得本案全部建物使用執照。但經甲方書面同意後得 延長,延長期限不得超過 2 年。 民間機構應於本基地規劃包含「主體事業」、「附屬事業」,其基本應開發項目要求如下:
完工期限. 全部工程限於機關工務段各次施工通知規 定期限前完工。
完工期限. 全部工程限於通知規定開工之日起 240 日曆 天內完工(包括申報開工前環保評估及環保三階等相關內容作業 30 日曆天,工程施工 210 日曆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