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的评审. 21.1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1.2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字的; (4) 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的; (5) 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6) 投标人以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价格恶意参与投标的(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 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 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0)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方案或者投标报价的,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8) 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9)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0)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存在重大偏差的; 21.3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等的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做出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评审。 21.4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性条文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招标文件中着重标明的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重大偏离,将按无效投标。 21.5 开标之后,投标人不得要求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1.6 评标委员会只对符合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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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采购合同
投标文件的评审. 21.1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1.2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字的;
(4) 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的;
(5) 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6) 投标人以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价格恶意参与投标的(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 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 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07)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方案或者投标报价的,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8) 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9)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0)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存在重大偏差的;
21.3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等的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做出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评审。
21.4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性条文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招标文件中着重标明的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重大偏离,将按无效投标。
21.5 开标之后,投标人不得要求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1.6 评标委员会只对符合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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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评审. 21.1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0.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并将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
21.2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0.2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按照现行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分析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低于成本价时,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20.3 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丽水市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未提交资格审查原件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20.4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20.5 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1)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和盖章的;
(2)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法区分正、副本的;
(3)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字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格式填写或投标文件组成不全的;
(4) 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的数量、密封、标志等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规定的。
(5) 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 投标人以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价格恶意参与投标的(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 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 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文件有涂改和行间插字未加盖投标文件签署人印鉴的;
(07)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方案或者投标报价的,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8) 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9)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0)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存在重大偏差的;
21.3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等的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做出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评审。
21.4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性条文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招标文件中着重标明的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重大偏离,将按无效投标。
21.5 开标之后,投标人不得要求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1.6 评标委员会只对符合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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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评审. 21.1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1.2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字的;
(4) 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的;
(5) 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6) 投标人以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价格恶意参与投标的(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 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 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以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价格恶意参与投标的(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0)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方案或者投标报价的,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8) 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9)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0)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存在重大偏差的;
21.3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等的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做出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评审。
21.4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性条文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招标文件中着重标明的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重大偏离,将按无效投标。
21.5 开标之后,投标人不得要求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1.6 评标委员会只对符合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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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评审. 21.1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1.2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字的;
(4) 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的;
(5) 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6) 投标人以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价格恶意参与投标的(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 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 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以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价格恶意参与投标的(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07)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方案或者投标报价的,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8) 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9)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0)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存在重大偏差的;
21.3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等的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做出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评审。
21.4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性条文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招标文件中着重标明的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重大偏离,将按无效投标。
21.5 开标之后,投标人不得要求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1.6 评标委员会只对符合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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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采购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