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算方式 样本条款

折算方式. 折算日日终,同利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 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同利A的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同利A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同利A的折算比例=折算日折算前同利A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 同利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同利A的份额数×同利A的折算比例 同利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折算日折算前同利A的基金份额净值、同利A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折算方式. 折算日日终,增利 A 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 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增利 A 的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增利 A 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增利 A 的折算比例=折算日折算前增利 A 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 增利 A 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增利 A 的份额数×增利 A 的折算比例 增利 A 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折算日折算前增利 A 的基金份额净值、增利 A 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折算方式. 在该类优先份额折算日日终,该类优先份额的单位净值调整为 1.0000 元,折算后,该类优先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加或减少。 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折算比例=折算日折算前的单位净值/1.0000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的份额数×折算比例 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集合计划财产。
折算方式. 折算基准日日终,合丰 A 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 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合丰A 的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合丰 A 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合丰 A 的折算比例=折算基准日折算前合丰A 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 合丰 A 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合丰A 的份额数×合丰 A 的折算比例 合丰 A 的折算比例保留至小数点后第 8 位,小数点第 8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合丰 A 折算后的份额数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折算后的份额数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折算基准日折算前合丰A 的基金份额净值、合丰A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折算方式. 在折算日日终,恒利 A 的基金份额净值将调整为 1.000 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恒利 A 的份额数将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恒利 A 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恒利 A 的折算比例=折算日折算前的恒利 A 基金份额净值/1.000 恒利 A 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恒利 A 的份额数×恒利 A 的折算比例 恒利 A 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 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折算日折算前的恒利 A 基金份额净值和恒利 A 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折算方式. 折算日日终,普通级份额的单位净值调整为 1.0000 元,折算后,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普通级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加或减少。 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折算比例=折算日折算前的普通级份额净值/1.0000 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的普通级份额数×折算比例 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集合计划财产。 在实施集合计划份额折算时,折算日折算前普通级份额的份额净值、份额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折算方式. 折算基准日日终,本集合计划份额的单位净值调整为 1.0000 元,同时集合计划委托人持有的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加或减少。 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折算比例=折算基准日折算前的单位净值/1.0000 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基准日折算前的份额数×折算比例 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集合计划财产。
折算方式. 折算日日终,瑞福优先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 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瑞福优先的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调整。
折算方式. 折算基准日日终,合享 B 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0 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合享 B 的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合享 B 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合享 B 的折算比例=折算基准日折算前合享 B 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0合享 B 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合享 B 的份额数×合享 B 的折算比例 合享 B 的折算比例保留至小数点后第 8 位,小数点第 8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合享 B 折算后的份额数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折算后的份额数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折算基准日折算前合享 B 的基金份额净值、合享 B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折算方式. 折算日日终,双佳 A 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 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双佳 A 的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双佳 A 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双佳 A 的折算比例=折算日折算前双佳 A 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计算结果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 8 位。 双佳 A 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双佳 A 的份额数×双佳 A 的折算比例 双佳 A 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折算日折算前双佳 A 的基金份额净值、双佳 A 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