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价保证金 样本条款

报价保证金. 15.1 报价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报价资料表”规定数额的报价保证金(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见第一章),并作为其报价的一部分。
报价保证金. 是为了保护采购单位免遭因报价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人和 采购代理机构在因报价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 15.7 条的规定没收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
报价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报价保证金. 按照本须知 15 条的有关规定提交。
报价保证金. 无 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以书面 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的,采购人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拒收。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报价保证金. 根据鲁财采〔2019〕40 号文件《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起,全省政府招标活动不得向诚信记录良好的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对于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但存在一般失信行为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规定收取投标保证金。 若投标人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但存在一般失信行为的,需交纳报价保证金;投标人诚信记录良好则无需交纳。
报价保证金. 1.①有意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在交纳报价保证金之前须完成在供应商主体信息库的注册登记手续。注册流程详见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市级)公示栏《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的通知》。注册地址: xxxx://00.000.00.000:0000/xxxx_xxxxxxxx_xx/xxxxx;xxxxxxxxxx=Xxx0XxXxXx-xxX0xxXxXXxXXxX0XxXxxxxXxXx00xxXX0xXXXX-0!000000000,或前往“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专栏”“供应商主体信息库注册”点击进入。
报价保证金. 1. 如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期后撤回报价,则报价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报价保证金: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报价保证金. 免收,但投标人如有违规行为,报市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处理。 7 成交服务费支付方式 免收。 8
报价保证金. 16.1 报价保证金金额和缴纳方式:详见《报价须知前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