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令的发送、确认与执行 样本条款

指令的发送、确认与执行. 一、基金管理人对发送指令人员的授权
指令的发送、确认与执行. (一)基金管理人对预留印鉴的授权及更换被授权人的程序 如果基金管理人通过除基金托管人提供的网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以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认可的其他线上指令传递方式以外的形式(包括电子邮件、传真)发送划款指令,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资金划拨指令的预留印鉴。预留印鉴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预留的印章样本、有权签字人签字或名章样本。基金管理人需在预留印鉴上加盖公章,对预留印鉴进行授权。对于上述线上指令传递方式出具的指令,基金托管人以及基金管理人根据双方认可的方式确认指令授权情况。 同时,划款指令预留印鉴还需同时载明管理人投资监督联络人及联系方式,包括办公电话、移动电话、邮箱、传真和邮寄地址。 基金管理人更换预留印鉴,必须提前至少一个工作日,使用传真方式或其他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认可的方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由基金管理人加盖公章的预留印鉴扫描件和原件,同时电话通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在收到预留印鉴扫描件、收到变更预留印鉴扫描件后,预留印鉴即生效。如果预留印鉴扫描件或变更预留印鉴扫描件中载明具体生效时间的,该生效时间不得早于基金托管人收到预留印鉴扫描件、变更预留印鉴扫描件的时点。如生效时间早于基金托管人实际收到预留印鉴扫描件、变更预留印鉴扫描件的时点,则以基金托管人收到预留印鉴扫描件或变更预留印鉴扫描件的时点为预留印鉴或变更预留印鉴的生效时间。基金管理人应在提供给基金托管人预留印鉴扫描件或变更预留印鉴扫描件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将原件寄给基金托管人,由于基金管理人未将预留印鉴或变更预留印鉴原件寄给基金托管人,或原件与扫描件存在差异件而引起的风险和损失,管理人承担相应责任。
指令的发送、确认与执行. (一)划款指令的内容 指令是理财产品管理人在运用理财产品财产时,向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其他款项支付的指令。
指令的发送、确认与执行. (一)基金管理人对发送指令人员的书面授权 基金管理人应按本合同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以下称“授权通知”)基金托管人有权发送指令的人员名单、签字样本、预留印鉴和启用日期,注明相应的权限,并约定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指令时基金托管人确认有权发送人员 (以下简称“被授权人”)身份的方法。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授权通知应加盖公章。基金管理人将加盖公章的授权通知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扫描件方式发出后,同时以电话形式向基金托管人确认;授权通知自基金托管人收到传真或扫描件并电话确认后,方视为通知送达。授权通知在送达后,自其载明的启用日期开始生效,通知送达的日期晚于载明的启用日期的,则通知送达时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在此后三个交易日内将授权通知的正本送交基金托管人。传真件或扫描件如与正本不一致,基金托管人以传真件或扫描件为准并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
指令的发送、确认与执行. 除非合同另有除外规定,对于本章节所约定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章“(一)发送 指令人员的书面授权”、“(三)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的时间及程序”等,基金管理人全 权委托行政服务机构代为执行相关操作,行使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并承担行政服务机 构行为所带来的法律后果。行政服务机构与私募基金托管人依据本章节约定所发生的各项业 务对接,均视同私募基金托管人与私募基金管理人直接进行的业务对接,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和合同执行行政服务机构发送的指令视同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指令,私募基金托管人不对此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任何责任。当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变更对行政 服务机构的委托授权内容或撤销对行政服务机构的委托授权时,可以在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后 以出具公告函的形式相应变更委托授权内容等。当出现委托授权内容变更或撤销对行政服务 机构的委托授权时,本章下文中第(一)至第(六)款内容中涉及的由行政服务机构承担的 职责或工作相应进行变更。如后续管理人撤销对行政服务机构的委托授权并由基金管理人直 接通过基金托管人电子服务平台发送电子指令的,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授权文件 等相关材料,由基金托管人为基金管理人的被授权人在电子服务平台配置相关操作权限。
指令的发送、确认与执行. (一)基金管理人对发送指令人员的书面授权 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资金划拨授权书(简称“授权书”),授权书中应包括被授权人的名单、电话、传真、预留印鉴和签字样本,规定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指令时基金托管人确认有权发送指令人员(以下称“被授权人”)身份的方法。授权书由基金管理人加盖公章。基金托管人在收到授权书当日向基金管理人确认。授权书须载明授权生效日期,授权书自载明的生效日期开始生效。基金托管人收到授权书的日期晚于载明生效日期的,则自基金托管人收到授权书时生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授权书负有保密义务,其内容不得向相关人员以外的任何人泄露。
指令的发送、确认与执行. (一)基金管理人对预留印鉴的授权及更换被授权人的程序 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资金划拨指令的预留印鉴。预留印鉴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预留的印章样本、有权签字人签字或名章样本。基金管理人需在预留印鉴上加盖公章。 同时,划款指令预留印鉴还需同时载明管理人投资监督联络人及联系方式,包括办公电话、移动电话、邮箱、传真和邮寄地址。 基金管理人更换预留印鉴,必须提前至少一个工作日,使用传真方式或其他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认可的方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由基金管理人加盖公章的预留印鉴,同时电话通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在收到预留印鉴原件或变更预留印鉴原件并经电话或邮件确认后,预留印鉴即生效。如果预留印鉴原件或变更预留印鉴原件中载明具体生效时间的,该生效时间不得早于基金托管人收到预留印鉴原件或变更预留印鉴原件并经电话确认的时点。如生效时间早于基金托管人收到预留印鉴原件或变更预留印鉴原件并经电话确认的时点,则以基金托管人收到预留印鉴原件或变更预留印鉴原件并经电话确认的时点为预留印鉴或变更预留印鉴的生效时间。
指令的发送、确认与执行. (一)基金管理人对预留印鉴的授权及更换被授权人的程序
指令的发送、确认与执行.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对发送指令人员的书面授权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基金成立运作前向私募基金托管人提供划款指令授权通知书 (简称“授权书”),授权书中应包括被授权人的姓名、权限、电话、电子邮件地址、预留印鉴和签字样本、启用日期等。 私募基金管理人向私募基金托管人发出的授权书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若由授权代表签署,还应附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将授权书 授权书须载明授权生效日期,授权书自授权书扫描件载明的生效日期开始生效。通过管理人服务系统发送授权书扫描件的,托管人在管理人服务系统授权确认的日期晚于载明的生效日期或授权书未载明生效日期的,以托管人在管理人服务系统授权确认的日期开始生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授权书扫描件的,托管人收到邮件并电话确认的日期晚于载明的生效日期或授权书未载明生效日期的,以托管人收到邮件并电话确认的日期开始生效。 私募基金管理人在管理人服务系统进行电子划款指令授权的,应与纸质授权书一致。若电子划款指令授权与纸质授权书不一致的,私募基金托管人有权驳回该电子划款指令授权,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私募基金管理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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