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4 采购人和采购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潜在供应商。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报价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响应,否则,其报价可能被拒绝。 供应商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 除在磋商文件的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4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潜在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