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知前附表 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保荐机构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郑州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开普”、“发行人”或“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证券发行”或 “本次发行”),并已聘请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保荐机构”或“本公司”)作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 (以下简称“《创业板首发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南京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本发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郑州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合同期限 本项目合同服务期自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合同生效 19.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合同签订 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广州市规定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签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業務方法 入居促進キャンペーン毎に甲が定める方法に基づいて実施する イ 入居促進キャンペーン期間における各種入居促進制度の情報提供ロ 入居促進キャンペーンの内容の周知徹底 ハ 入居促進キャンペーン用の販促品の準備ニ その他イ~ハに付随する業務
業務概要 (1) 業務名 UR賃貸住宅団地管理業務(阪神地区)
業務の目的 受注者は、当施設の運営方針を十分に理解し、良心的な品質で衛生的かつ清潔な寝具を提供し、安全で快適な宿泊環境の維持に努めるものとする。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