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費用 样本条款

服務費用. (由甲方擇一於招標時載明): □ 服務費用為建造費用之百分之 (依甲方於招標文件載明之固定或決標時議定服務費率;如跨不同級距之費率,甲方應於招標文件載明各級距之固定或決標時議定服務費率);其各階段分配比率如下:
服務費用. 第二十一條 下列各項資費由甲方擬訂,依據「第一類電信事業資費管理辦法」規定之期限,報經主管機關核定或備查,並在媒體、電子網站及甲方各營業場所公告;變更時亦同。該收費標準資料並視為契約之一部分:
服務費用. 第二十九條 乙方應依甲方公布之各項經由主管機關核定或備查之收費標準,於繳費通知單所定之期限內繳納全部費用。 前項詳細收費標準資料,甲方應依「第一類電信事業資費管理辦法」規定之期限,在媒體、電子網站及各營業場所公告;變更時亦同。該收費標準資料並視為本契約之一部分。
服務費用. 客戶同意使用本服務系統將依與銀行就各相關業務議定之收費標準繳納有關手續費及其他費用,若無議定則依銀行公告之收費標準,並授權銀行得逕自客戶帳戶內自動扣繳,若客戶傳送之電子訊息內已註明扣款帳戶時,則銀行應自該帳戶逐次扣繳。前項收費標準於訂約後如有調整,銀行應於各區法令規定時間(台灣為六十日)前於銀行之網站上明顯處公告其內容,同時告知客戶得於該期間內終止合約,逾期未終止者,視為承認該調整。客戶應支付銀行之所有費用均不含任何稅捐,若有稅捐,客戶應另行支付之,並授權銀行逕自上述帳戶內自動扣繳。
服務費用. Article 8 Service Fee 客戶同意使用本服務系統將依與銀行就各相關業務議定之收費標準繳納有關手續費及其他費用,若無議定則依銀行公告之收費標準,並授權銀行得逕自客戶帳戶內自動扣繳,若客戶傳送之電子訊息內已註明扣款帳戶時,則銀行應自該帳戶逐次扣繳。前項收費標準於訂約後如有調整,銀行應於各區法令規定時間(台灣為六十日)前於銀行之網站上明顯處公告其內容,同時告知客戶得於該期間內終止合約,逾期未終止者,視為承認該調整。客戶應支付銀行之所有費用均不含任何稅捐,若有稅捐,客戶應另行支付之,並授權銀行逕自上述帳戶內自動扣繳。 The Customer agrees that when using the Service System, the Customer shall pay the relevant fees and other expense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fee standards agreed with the Bank for each relevant business. If it is not provided in any agreement, the fee standards will be followed by what’s stipulated and announced by the Bank. The Bank is authorized to deduct such fee from the Customer’s Account automatically. If the Electronic Messages sent by the Customer has indicated the debit Account, the Bank shall deduct the fee from such Account gradually. If the above-mentioned fee standards are adjusted after the agreement is executed, the Bank shall disclose and publish on a noticeable place of the Bank’s website before the time limit stipulated in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of each district (60-day prior notice required for Taiwan) and shall inform the Customer that it may terminate the contract within such period. If the contract has not been terminated within the time limit as mentioned above, it shall be deemed as the Customer’s agreement on such adjustment. All expenses to be paid to the Bank by the Customer do not include any tax. The Customer shall pay the tax separately and authorize the Bank to automatically deduct it from the above-mentioned Account.
服務費用. 乙方申請本服務,應依甲方揭露之各項收費標準,於繳費通知所定之期限內繳納全部費用。 前項收費標準,甲方應在媒體、電子網站及各營業場所公告,並視為本契約之一部分;調整時亦同。乙方若不同意調整,應辦理終止合約並繳清相關費用。甲方應依「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提供履約保障機制。 甲方經乙方確認後提供之試用或贈送電信服務,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得向甲方申請取消。試用或贈送電信服務期滿後,須經乙方同意,始得收取費用。甲方按用戶號碼,每月向乙方收取上網月租費。 乙方租用本服務以甲方供裝完成可供使用之日為起租日,自起租日起收費,起租日之租費按一日計算,申請終止日之租費不計。如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起租月及停租月之租費按當月實際租用日數計算,日租費以月租費三十分之一計收。 乙方租用本服務期間未滿一個月而終止者,其月租費以一個月計算。 乙方於甲方未施工前,因故註銷申請,已繳之系統設定費及相關費用,甲方應無息退還;乙方於甲方施工後註銷申請者,其已繳之費用依施工情況予以扣 減,如有餘額者,甲方應無息退還之。 甲方經乙方確認後提供之試用或贈送電信服務,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得向甲方申請取消。試用或贈送電信服務期滿後,須經乙方同意,始得收取費用。 乙方租用本服務以甲方供裝完成可供使用之日為起租日,自起租日起收費,申請終止日之租費不計。如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起租月之租費按當月實際租用日數計算,日租費以月租費三十分之一計收。 乙方申請暫停使用,其停止使用期間ADSL、FTTx 光纖或有線電視寬頻上網費依其服務最低速率收費標準計收。暫停期間以一年為限,期限屆滿前甲方應通知乙方,逾期上網費依原速率收費標準計收。 除前項外,乙方申請其他上網暫停使用者,其停止使用期間上網費依雙方約定計收。 乙方申請暫停使用,其暫停使用期間,附加應用服務仍可使用時,該附加應用服務費用仍應繳納。 乙方溢繳或重繳之費用,甲方得於通知乙方後抵充次月或後續應付之費用,如乙方不同意抵充,甲方應於乙方通知不同意之日起七日內無息退還。 乙方終止租用本服務時,其溢繳或重繳之費用於抵充應付費用後仍有餘額時,甲方應於費用抵充日起七日內無息退還。 乙方租用本服務應繳之費用,除依第三十五條有異議並提出申訴者外,應在甲方通知繳費之期限內繳清,逾期未繳清者,甲方得通知暫停其通信,經限期催繳,逾期仍未繳清者,甲方得逕行終止租用。其積欠未繳費用,甲方有權先自保證金內扣抵,不足之數再依法追討。 乙方未繳費致被暫停通信,甲方應於獲知乙方繳清全部費用後,二十四小時內 恢復通信。 乙方因欠費或違反法令致遭暫停通信,其暫停通信期間,仍應繳付月租費。但暫停通信應繳付月租費之期間,最長以三個月為限。雙方另有合意者,從其約定。 乙方辦理本服務申裝設定時繳納之保證金,將作為乙方如期繳付各項應付費用及履約之擔保,本契約終止時,甲方得以此項保證金充抵乙方應付而未付之各項費用、違約金或損害賠償。 乙方繳納本服務之各項費用,由甲方提供發票予乙方;如有遺失,乙方得申請補發繳費證明。
服務費用. 3. 委託人支付環境技術服務供應商的服務費用條款於附表內第四部份中。
服務費用. 第十九條 乙方應依甲方公告之各項經由主管機關核定或備查之收費標準,於繳費通知單所定之期限內繳納全部費用。 前項詳細收費標準資料,應於媒體、電子網站及甲方各營業場所公告或書面通知乙方,並視為本契約之一部分;資費調整時亦同。
服務費用. 存戶依本約定書應支出之各項服務費用悉依銀行公告之存款業務收費標準計付,銀行應以顯著方式公開揭示於營業場所或登載於銀行網站。 本約定書之各項服務費用,得由銀行自行調整、訂定及修改,惟除其內容有利於存戶者外,銀行應於生效日六十日前,於網站公告、營業場所公開揭示、書面或其他方式通知存戶。
服務費用. 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附表一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上限參考表第 3 類所載百分比上限 90%;其各階段分配比率如下:設計占 55%,監造占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