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信托计划是公益信托 样本条款

本信托计划是公益信托. 委托人无任何财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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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 安 38.供給施設の保安責任

  • 收益的构成 基金本期利润是指基金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基金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 收益分配 7.1 乙方按照产品说明书的约定计算和支付收益。收益一般以原认购/申购币种支付,但产品说明书另有约定的除外。

  • 宽限期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如果您到期未支付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的次日零时起 60 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欠交的保险费。 如果您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支付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报价要求:投标人应报货交采购人指定地点/仓库(包括安装至指定位置)人民币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保险、安装、伴随服务、关税、销售税、其他税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质保要求:(1)质保期为项目验收合格后不少于3年。自货物经采购人、中标人双方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之日起计。若国家对本项目所涉及的质量保证期的规定高于本项目的要求,应按国家的规 定执行。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人提供相应的培训服务、包换、包退、包修服务并提供终身服 务。 (2)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免费解决;在质量保证期外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解决,采购人应支付相应的费用(货物故障维护和更换零配件价格按市场的 较低者进行核算)。 (3)售后服务要求: 在质保期内,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中标人在接报后2 4小时内响应,并保证48小时内到场排除。保修期内正常使用情况下,非人为误操作而涉及零配件的维修及更换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担。 安装与调试:(1) 中标人必须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2) 合同设备安装: ①中标人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➁中标人安装时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他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 培训要求:(1) 在设备安装和调试完成后,中标人应提供培训服务,培训内容包括设备操作、设备维护及常见报警现象处理等,直至技术人员、操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为止;培训人员名额由采购人自定。 (2) 中标人需制定详细的培训内容和培训计划。 (3) 如遇设备升级更新,中标人需及时提供更新操作指导。 真实性和有效性:同意采购方以任何形式对我方投标文件内容及采购方认为有必要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验证。 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应将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附件中“补充附件”内容填写好相关信息后附在投标 文件中。

  • 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 审计机构 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毛鞍宁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0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00 层 00-00 室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传真号码 021-22280518 注册会计师 邓冬梅、谢枫、付四春

  • 本次收购 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得分 (30.0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 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イ 基本料金 基本料金は、需給開始日以降適用するものとし、常時供給電力の契約電力とその基本料金単価および力率から以下の算式により算定される金額といたします。 基本料金 = 契約電力×基本料金単価×( 1.85-力率/100 ) ただし、当該月にまったく電気を使用されない場合(予備電力によって電気を使用された場合を除きます。)、以下の算式により算定される金額といたします。 基本料金 = 契約電力×基本料金単価×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