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合并. 长城科技私有化完成后,中国电子将根据情况需要同时吸收合并长城集团和长城科技。 在吸收合并长城科技中,就长城集团和中国电子所持的长城科技股份,无须支付任何合并对价;就长城科技的余下股份,中国电子将以现金方式按照 3.2 港元/股的标准向该等股份的持有人支付相应对价。在吸收合并长城集团中,中国电子将在对长城集团的资产进行评估的基础上,按照国资委的有关要求完成吸收合并工作。 本次合并完成后,中国电子将取得长城集团、长城科技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并进而承继取得长城科技所持长城开发 654,839,851 股股份,并注销长城集团和长城科技的法人资格。 2013 年 12 月 16 日,中国电子、长城集团和长城科技签署了《吸收合并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本次合并. 1、2004 年 1 月 28 日,TCL 集团及 TCL 国际与 Thomson 于法国巴黎签署
本次合并. 2.1 本次合并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