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分红收益返还 样本条款

现金分红收益返还. 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度、2021 年度利润分配,分别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475 元(含税)、2.90 元(含税),故业绩承诺方还需向公司返还补偿股份部分的现金股利。因此,广州宏仁、香港聚丰应分别向上市公司返还前期取得的 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的现金分红款 7,405,869.04 元、2,221,760.71 元,合 计 9,627,629.75 元。 综上,业绩承诺主体广州宏仁、香港聚丰应分别向上市公司补偿 13,778,361股股份、4,592,787 股股份;同时,广州宏仁、香港聚丰应分别向上市公司返还 前期取得的 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的现金分红款 7,405,869.04 元、2,221,760.7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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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金价值 指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我们退还的那部分金额。

  • 被保险人义务 一、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需要紧急医疗运送和送返时,应立即拨打指定的救援电话与救援机构联系。

  • 被保险人 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是指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也可以为自己投保,成为被保险人。

  • 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 争议处理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约定从下列二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 基金资金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 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权证、债券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及负债。

  • 获取方式 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 被保险人范围 凡身体健康并符合我们规定的投保条件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 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