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我们终止. 我们可在以下情况下通过提前 30 天发出书面通知来终止本合同:
1. 不支付保险费。
2. 欺诈或故意歪曲重要事实。
3. 您不再生活或居住在我们的服务区域。
4. 在本合同因我们停止提供本合同所属之类别的合同(即保险类合同)而终止之日,不考虑本合同所涉及的个人的索赔经历或健康相关状态。我们将提前至少 90 天向您发出书面终止通知。
5. 在本合同因我们终止或停止在本州个人市场提供所有医院、手术和医疗费用保险而终止之日。我们将提前至少 180 天向您发出书面终止通知。
由我们终止. 我们可在任何时间,在至少提前 14 个公历日书面通知您的情况下,终止您对电子银行服务的访问,并不对您承担任何责任。任何该终止均将不影响该通知到期之前我们妥善接收的您发出的任何电子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