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联的顺序和使用 样本条款

票联的顺序和使用. 3.4.1 客票的乘机联必须按照客票所列明的航程顺序使用,不得颠倒使用,且航程的第一航段必须首先使用,否则川航可以不接受承运。航程的第一航段,是指以一张客票或多张连续客票销售的同一运输合同的第一航段。未按顺序使用的客票,办理未使用航段退票时,按自愿退票规定办理。。 3.4.2 如果旅客要改变运输合同的任何一项内容,应当事先与川航联系,并遵循客票使用条件限制。运输合同一经改变,将按新的运输合同重新计算票价。旅客可自行选择接受新票价还是维持客票上原来的运输。如果因为不可抗力,旅客需要改变运输的任何一项内容,应当尽早与川航联系,川航将在合理的范围内尽力将旅客运送至下一个中途分程地点或者最终目的地点。 3.4.3 某些运输内容的变更将导致票价的提高,如出发地点的变更或旅行日期的变更;很多票价仅对客票上载明的特定日期的航班有效,并且不得变更,或者是在支付相应的费用后方可变更。 3.4.4 旅客客票应当列明舱位等级、乘机日期、航班,且在定妥座位后方可用于运输。 3.4.5 定期客票只适用于客票上列明的乘机日期和航班。 3.4.6 不定期客票或者含有不定期航段的客票,是指旅客在购票时根据自身需求和运价产品规则,允许整张客票或某一航段的航班号、日期、定座状态中的一项或多项在购买时均可为未定妥状态,但在实际承运前必须确认方可接收运输。 3.4.7 如果旅客出具的客票是不定期的,旅客可根据川航的运价通告和航班座位可利用情况申请定座。此类客票在客票使用条件和运输合同允许的范围内,在实际承运前,首次免费确认客票上未定妥的事项可以免去变更费用(即变更手续费),只需补收定妥座位时新航程与原未定妥客票的运价差额。 确认之后再次变更或确认未定妥事项时造成原客票已定妥内容的改变,均须按照运价使用条件的要求重新计算全航程票价并收取因此带来的票款差额和相应的变更费用。 3.4.8 如果旅客不搭乘已定妥座位的航班,且未预先通知川航,川航可以取消旅客客票上列明的续程或回程航班定座。
票联的顺序和使用. 旅客购买的客票,仅适用于客票上所列明的自出发地点、约定的经停地点至目的地点的运输。旅客所支付的票价,是以川航的运价通告和客票上所列明的运输为依据的。票价是川航与旅客之间运输合同的基本内容。

Related to 票联的顺序和使用

  • 视野缺损 指因损伤导致眼球注视前方而不转动所能看到的空间范围缩窄,以致难以从事正常工作、学习或其他活动。

  • 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涉及关联交易的合同、协议或作出其他安排时,应当采取必要的回避措施:

  •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禁止的其他行为,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 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从事的其他行为。

  • 乙方职责 1. 乙方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 坚持“安全

  •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 一般加班 協助處理路燈業務

  • 询问、质疑与投诉 14、 询问 14.1 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 关联交易概述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了减少关联交易,落实公司整体的发展战略与目标,拟以自有资金收购露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露笑集团”)持有的浙江露笑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露笑光电”)100%股权。露笑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签署股权收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日,公司与露笑集团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 (2020)第 3279 号《资产评估报告》,露笑光电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 1、 此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露笑光电解除为露笑集团提供的抵押担保。 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关联董事鲁永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 直接経費 契約金額の範囲内において、領収書等の証拠書類に基づく実費精算による。

  •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歌尔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马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潍坊路加精工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青岛北航智能创新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北航研究院”)、青岛歌尔长光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长光研究院”)及北京古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古点科技”)共同投资 1,000 万元设立青岛虚拟现实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虚拟现实研究院”)。具体持股及出资情况请参照本公告“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青岛北航研究院及青岛长光研究院分别为公司控股股东歌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尔集团”)具有重大影响的联营企业,北京古点科技为歌尔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