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投资框架协议的基本情况 样本条款

签订投资框架协议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2 月 7 日,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拟投资江苏中熙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中熙”)、泰州中和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中和”)事宜,与江苏中熙及泰州中和签订投资框架协议。江苏中熙与泰州中和为关联公司,主要经营金属裂解水蒸气制氢设备与裂解剂的研发、销售业务。 各方同意,在满足投资框架协议约定的投资前提的情况下,公司通过增资和受让股权的方式(收购江苏中熙及泰州中和股东持有的部分股权)投资江苏中熙及泰州中和,持有江苏中熙及泰州中和各 51%的股权,前述投资金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00.00 元(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出具的最终的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达成一致后确定股权收购价格和具体增资比 例,并签订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和增资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正式协议为准)。 2024 年 2 月 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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