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費用. 若無合理的可能性於事前取得本公司書面同意時,則本公司將依據本保險契約條款約定追溯核可合理且必要之抗辯費用及擴大承保事項第 2.3 至 2.5 項所承保之費用。 本擴大承保事項應適用本保險單所載之分項責任限額。 本公司將給付被保險人或代被保險人給付,其為降低或減少本保險契約承保之損害賠償及抗辯費用所產生之合理且必要的費用,但前述費用應經本公司事前書面同意且不得超過所承保之損害賠償及抗辯費用減少的金額。 本擴大承保事項障應適用本保險單所載之分項責任限額。 本公司將給付被保險人或代被保險人給付,其為降低或減少本保險契約承保之營業中斷損失所產生之超出正常營業成本之外的合理且必要之費用(包括承保事項第 1.9(a)款所指之合理且必要之鑑識費用),但前述費用應經本公司事前書面同意且不得超過所承保之營業中斷損失減少的金額。 本擴大承保事項僅限於公司電腦系統無法使用之期間超過等待期間時始可適用,且前述費用於此狀況下將包括於等待期間發生者。 本公司將給付被保險人或代被保險人給付因下列事項所直接導致之復原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