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费保障 样本条款

经费保障. 积极争取湖南省财政资金和合作企业支持,多方筹措资金,足额保障项目建设。校企联合制定《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款专用。由学院和合作企业纪检、审计等部门共同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管。
经费保障. 开展跨区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时,检查人员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规定标准报销,执法用车由被检查企业所在地合作单位协助提供。
经费保障.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航空安保经费投入和保障制度,并在航空安保方案中列明。
经费保障. 学院设立项目建设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纳入学院总体财务预算,保证特色专业的经费投入。资金使用严格遵守《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和《业务审批权限及财务报销管理规定》,保证资金用途合理。
经费保障. 外籍及港澳台籍人才招聘所需宣传、差旅、洽谈等费用从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经费中高层次人才引进专项业务和奖励经费中支出。所需人员工资、薪酬及相关福利待遇从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经费中高层次人才工资及补贴费专项中支出。
经费保障. 制定合作医院补助经费、师傅指导经费、学生实习补助经费的承担、分配和划拨方案,确保经费落实到位。
经费保障. 双方各自的项目研发费用自行承担,联合实验时双方的人工成本自行承担。实验场站建设费用及日常未开展实验时的场站运维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提供实验场地、配套公辅设施以及办公条件。其他委托实验,依据有偿使用原则另行签订使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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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抗力事件 是指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主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其他方,并提供发生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主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还必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不利影响。

  • 基金托管协议的签订 本托管协议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认可后,由该双方当事人在基金托管协议上盖章,并由各自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注明基金托管协议的签订地点和签订日期。

  • 中标人确定 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原则直接确定中标(成交)人。

  • 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 基金管理人(也可称资产管理人)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000 号 0 层邮政编码:000000 法定代表人: 窦玉明 成立时间: 2006 年 7 月 19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6]102 号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20 亿元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14.2.1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1) 基金托管人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 (2) 基金托管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布破产; (3) 基金托管人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4)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14.2.2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 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总份额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 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 6 个月内对被提名的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3) 临时基金托管人: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托管人; (4) 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决议须经中国证监会备案; (5) 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6) 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资料,及时办理基金财产和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人或临时基金托管人应当及时接收。新任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 (7) 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

  • 基金托管协议正本一式 3 份 除上报有关监管机构一份外,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分别持有 1 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目的及び解釈 本事業契約は、市及び事業者が相互に協力し、本事業を円滑に実施するために必要な一切の事項を定めることを目的とする。

  • 公费医疗 指国家通过医疗卫生部门向享受人员提供的制度规定范围内的免费医疗预防,是国家为保障享受人员身体健康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 合法有效 本合同所指合法有效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为判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