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决和审议情况 样本条款

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4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签订重大合同暨关联担保的议案》,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涉及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李健及其配偶黄金花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接受担保的交易行为。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五条规定,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2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由于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张琳、张大伟、王蕊回 避表决,造成有表决权的董事人数不足 3 人,该议案将直接提交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和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0.2%以上、且超过 300 万元的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成交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以上且超过 3000 万元的交易,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上的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总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0.2%且超过 300 万元。因此,本次关联交易仅需及时披露,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和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拟签订的 2019-2020 年度的《长安垃圾填埋处置中心委托管理协议》合同金额已达到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公司已于 2019 年 5 月 2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 议签订 2019-2020 年度的<长安垃圾填埋处置中心委托管理协议>的议案》,本议 案尚需提交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马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赵厚信、丁钢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和审议情况.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东莞市永聿电子有限公司签订<关于机器设备等资产转让之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通过。
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3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关于与TCL 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成先生、傅和平女 士、习文波先生需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议案直接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9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最高额授信及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的议案》。
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4 年 3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签订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苏伟中、裴燕、邱志君回避表决。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唐德茂、王红勇、李端生、张继宏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审议了《关于补充审议投资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朱立洲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