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收购方的基本情况 样本条款

被收购方的基本情况. 长安信息系一家依据中国法律于1996年8月26日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发审字(1996)36号文批准,长安信息股票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706,长安信息目前持有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61000010027507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长安信息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友谊东路41号法定代表人:骆志松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注册资本:人民币87,333,441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87,333,441元 经营范围:计算机硬件、软件系统、外部设备、通信电子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高科技信息咨询、技术服务;生产、加工国内贸易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生产和经营的除外,涉及许可证管理的凭证经营);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开展“三来一补”业务;房地产的投资、开发、销售;物业管理;医疗投资;医院管理咨询;日用百货的销售。 经核查,长安信息已经通过2009年的工商年检,且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长安信息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或其章程规定的需要终止的情形,是合法有效存续的公司法人。 2010年11月5日,曲江文旅、长安信息、华汉实业签署了《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务重组及资产出售协议》,同日,曲江文旅与长安信息签署了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2011年1月27日,曲江文旅、长安信息、华汉实业签署了《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务重组及资产出售补充协议》;同日,曲江文旅与长安信息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补充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根据上述协议,本次收购分为三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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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威士达医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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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諾の限界 ‌ 当社は、法令、電気の需給状況、供給設備の状況、料金の支払状況(既に消滅しているものを含む他の需給契約の電気料金を支払期日を経過してなお支払われない場合を含みます。)その他によって、需給契約の申込みの全部または一部をお断りすることがあります。

  • 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 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和内容,对公司本年度业绩预计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 现场踏勘 8.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方: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中心

  • 核子反應、核子輻射或放射性污染 10.非因廠商不法行為所致之政府或機關依法令下達停工、徵用、沒入、拆毀或禁運命令者。

  • 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法定代表人:张霖 注册资本:117429.4974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影摄制;电视剧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影片发行和放映;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电影院投资;出租商业设施;广告发布;票务代理;图文设计、制作;税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计算机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络设备安装与维护。(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及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文资控股有限公司已与万达电影股东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拟通过公司指定主体受让万达电影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60,000,000 股,占万达电影总股本的 5.11%。

  • 适用法律 16.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