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广联合招商. 交易情况:湖南台、快乐阳光于 2017 年在软广业务方面针对广告客户开展联合招商,将在湖南台旗下湖南卫视,以及快乐阳光负责运营的网络视频平台“芒果 TV”上为客户联合提供季播节目和常规节目的广告发布服务,为客户提供涵盖传统媒体资源与新媒体平台的广告服务。具体对外广告代理业务由湖南台下属湖南广播电视广告总公司统一负责。湖南台需向快乐阳光支付广告收入总额中应当归属于快乐阳光“芒果 TV”新媒体平台广告的收入。2017 年,快乐阳光取得软广联合招商分成收入为 33,050.89 万元。 必要性分析:湖南台在传统媒体领域拥有强大的品牌影响力和内容生产能力,在省级媒体中一直占据第一梯队优势;但是随着互联网、智能手机的全面普及,传媒行业发生巨大变化,互联网视频网站、移动视频客户端等新兴媒体得到迅速 发展,仅在传统媒体平台投放广告无法满足广告主对于品牌宣传的需要,传统媒 体广告收入的拐点效应已经呈现。为更好满足客户对于广告投放形式的需要,湖 南台及下属湖南广播电视广告总公司与快乐阳光开展合作,通过上述软广业务联 合招商形式,为广告客户提供全媒体、一体化的广告投放资源。该种合作模式顺 应传媒行业发展趋势变化,一方面能够满足广告客户对媒体资源不断升级的需求,带动广告客户开发和业务增长;另一方面能够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各自的 平台优势,借助湖南台的市场地位和品牌效应,开拓和提升芒果 TV 新媒体的平 台价值。因此,该种关联交易在目前的行业竞争形势下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