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轻度疾病的定义及范围 Clause in Contracts

轻度疾病的定义及范围. 本合同所指轻度疾病,是被保险人发生符合以下定义所述条件的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应当由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其中第1至3项轻度疾病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规定的3种轻度疾病,其他为我们增加的轻度疾病。 11.1 恶性肿瘤——轻度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他部位,病灶经组织病理学检查(涵盖骨髓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WHO,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版(ICD-10)的恶性肿瘤类别及《国际疾病分类肿瘤学专辑》第三版(ICD-O-3)的肿瘤形态学编码属于 3、6、9(恶性肿瘤)范畴,但不在“恶性肿瘤——重度”保障范围的疾病。且特指下列六项之一: (1) TNM 分期为Ⅰ期的甲状腺癌; (2) TNM 分期为 T1N0M0 期的前列腺癌; (3) 黑色素瘤以外的未发生淋巴结和远处转移的皮肤恶性肿瘤; (4) 相当于 Binet 分期方案A 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5) 相当于Ann Arbor 分期方案Ⅰ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6) 未发生淋巴结和远处转移且 WHO 分级为 G1 级别(核分裂像 <10/50 HPF 和 ki-67≤2%)的神经内分泌肿瘤。 下列疾病不属于“恶性肿瘤——轻度”,不在保障范围内: ICD-O-3 肿瘤形态学编码属于 0(良性肿瘤)、1(动态未定性肿瘤)、 2(原位癌和非侵袭性癌)范畴的疾病,如: a.原位癌,癌前病变,非浸润性癌,非侵袭性癌,肿瘤细胞未侵犯基底层,上皮内瘤变,细胞不典型性增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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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疾病保险, 疾病保险

轻度疾病的定义及范围. 本合同所指轻度疾病,是被保险人发生符合以下定义所述条件的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应当由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其中第1至3项轻度疾病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规定的3种轻度疾病,其他为我们增加的轻度疾病。 11.1 10.1 恶性肿瘤——轻度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他部位,病灶经组织病理学检查(涵盖骨髓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WHO,World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他部位,病 灶经组织病理学检查(见 14.19)(涵盖骨髓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 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 WHO,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版(ICD-10)的恶性肿瘤类别及《国际疾病分类肿瘤学专辑》第三版(ICDOrganization)《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版(ICD-10,见 14.20)的恶性肿瘤类别及《国际疾病分类肿瘤学专辑》第三版(ICD-O-3)的肿瘤形态学编码属于 3、6、9(恶性肿瘤)范畴,但不在“恶性肿瘤O-3,见 14.21)的肿瘤形态学编码属于 3、6、 9(恶性肿瘤)范畴,但不在“恶性肿瘤——重度”保障范围的疾病。且特指下列六项之一: (1) TNM 分期为Ⅰ期的甲状腺癌分期(见 14.22)为Ⅰ期的甲状腺癌; (2) TNM 分期为 T1N0M0 期的前列腺癌; (3) 黑色素瘤以外的未发生淋巴结和远处转移的皮肤恶性肿瘤; (4) 相当于 Binet 分期方案A 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5) 相当于Ann Arbor 分期方案Ⅰ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6) 未发生淋巴结和远处转移且 WHO 分级为 G1 级别(核分裂像 <10/50 级别(核分裂像<10/50 HPF 和 ki-67≤2%)的神经内分泌肿瘤。 下列疾病不属于“恶性肿瘤——轻度”,不在保障范围内: ICD-O-3 肿瘤形态学编码属于 0(良性肿瘤)、1(动态未定性肿瘤)、 2(原位癌和非侵袭性癌)范畴的疾病,如: a.原位癌,癌前病变,非浸润性癌,非侵袭性癌,肿瘤细胞未侵犯基底层,上皮内瘤变,细胞不典型性增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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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疾病保险合同

轻度疾病的定义及范围. 本合同所指轻度疾病,是被保险人发生符合以下定义所述条件的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应当由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其中第1至3项轻度疾病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规定的3种轻度疾病,其他为我们增加的轻度疾病。本合同所指轻度疾病,是被保险人发生符合以下定义所述条件的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应当由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其中第1至3项轻度疾病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重大疾病 11.1 10.1 恶性肿瘤——轻度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他部位,病灶经组织病理学检查(涵盖骨髓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WHO,World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他部位,病灶经组织病理学检查(见 14.19)(涵盖骨髓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WHO,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版(ICD-10)的恶性肿瘤类别及《国际疾病分类肿瘤学专辑》第三版(ICDOrganization)《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版(ICD-10,见 14.20)的恶性肿瘤类别及《国际疾病分类肿瘤学专辑》第三版 (ICD-O-3)的肿瘤形态学编码属于 O-3,见 14.21)的肿瘤形态学编码属于 3、6、9(恶性肿瘤)范畴,但不在“恶性肿瘤——重度”保障范围的疾病。且特指下列六项之一: (1) TNM 分期为Ⅰ期的甲状腺癌分期(见 14.22)为Ⅰ期的甲状腺癌; (2) TNM 分期为 T1N0M0 期的前列腺癌; (3) 黑色素瘤以外的未发生淋巴结和远处转移的皮肤恶性肿瘤; (4) 相当于 Binet 分期方案A 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5) 相当于Ann Arbor 分期方案Ⅰ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6) 未发生淋巴结和远处转移且 WHO 分级为 G1 级别(核分裂像 <10/50 HPF 和 ki-67≤2%)的神经内分泌肿瘤。 下列疾病不属于“恶性肿瘤——轻度”,不在保障范围内: ICD-O-3 肿瘤形态学编码属于 0(良性肿瘤)、1(动态未定性肿瘤)、 2(原位癌和非侵袭性癌)范畴的疾病,如: a.原位癌,癌前病变,非浸润性癌,非侵袭性癌,肿瘤细胞未侵犯基底层,上皮内瘤变,细胞不典型性增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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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疾病保险合同

轻度疾病的定义及范围. 本合同所指轻度疾病,是被保险人发生符合以下定义所述条件的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应当由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其中第1至3项轻度疾病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规定的3种轻度疾病,其他为我们增加的轻度疾病本合同所指轻度疾病,是被保险人发生符合以下定义所述条件的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应当由专科医生明确诊断11.1 9.1 恶性肿瘤——轻度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他部位,病灶经组织病理学检查(涵盖骨髓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WHO,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版(ICD-10)的恶性肿瘤类别及《国际疾病分类肿瘤学专辑》第三版(ICD-O-3)的肿瘤形态学编码属于 3、6、9(恶性肿瘤)范畴,但不在“恶性肿瘤——重度”保障范围的疾病。且特指下列六项之一: (1) TNM 分期为Ⅰ期的甲状腺癌; (2) TNM 分期为 T1N0M0 期的前列腺癌; (3) 黑色素瘤以外的未发生淋巴结和远处转移的皮肤恶性肿瘤; (4) 相当于 Binet 分期方案A 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5) 相当于Ann Arbor 分期方案Ⅰ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6) 未发生淋巴结和远处转移且 WHO 分级为 G1 级别(核分裂像 <10/50 HPF 和 ki-67≤2%)的神经内分泌肿瘤。 下列疾病不属于“恶性肿瘤——轻度”,不在保障范围内: ICD-O-3 肿瘤形态学编码属于 0(良性肿瘤)、1(动态未定性肿瘤)、 2(原位癌和非侵袭性癌)范畴的疾病,如: a.原位癌,癌前病变,非浸润性癌,非侵袭性癌,肿瘤细胞未侵犯基底层,上皮内瘤变,细胞不典型性增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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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疾病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