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处理.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视情节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青岛市政府采购活动:
14.1 提供虚假投标材料谋取中标的;
14.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14.3 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4.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4.5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14.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14.7 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
14.8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
14.9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违规处理.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青岛市政府采购活动:
14.1 提供虚假报价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14.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14.3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4.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4.5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14.6 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并带有明显故意行为的;
14.7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
违规处理.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青岛市政府采购活动:
14.1 提供虚假报价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14.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14.3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4.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4.5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14.6 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并带有明显故意行为的;
14.7 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14.8 不按照规定程序以及正常途径质疑、投诉,采用匿名信、匿名电话、发短信息等手段,威胁、恫吓、辱骂、恶意中伤其他相关当事人的;
违规处理. 苏宁易购营销平台商家管理规则》中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有规定的,按照《商家管理规范总则》等相关规则执行。
违规处理.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视情节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青岛市政府采购活动:
14.1 提供虚假投标材料谋取中标的;
14.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9D50517E-9C91-44C5-AC01-84261EFE6C66
14.3 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4.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4.5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14.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14.7 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
14.8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
14.9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9D50517E-9C91-44C5-AC01-84261EFE6C66
违规处理.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泰安市政府采购活动:
(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
(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 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
(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7) 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并带有明显故意行为;
(8) 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
(9) 不按照规定程序以及正常途径质疑、投诉,采用匿 信、匿 电话、短信等手段,威胁、恫吓、辱骂、恶意中伤其他相关当事人;
(10) 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违规处理.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即墨市政府采购活动:
13.1 提供虚假投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
13.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13.3 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3.4 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3.5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13.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违规处理. 存管银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责令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警告、通报批评、暂停新增会员的存管业务等措施:
违规处理. 学生违反爱久公寓管理办法,爱久公寓管理委员会可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口头批评、书面警示、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依照《复旦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违规处理. 如在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者,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5 号),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根据招生考试进程,取消考生的报名、考试、录取资格乃至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