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託管人 样本条款

通知託管人. 經理 (a) 在第20.10(b)條規限下,任何發送給託管人-經理的通知應發送至託管人-經理的指定辦事處,並親手交付或透過傳真或預付郵件發送。透過傳真發送的任何此類通知應在託管人-經理收到時視為已送達,透過郵寄發送的任何此類通知應(如郵寄服務的任何有關部分未受到工業行動的影響)在投寄後三個營業日(如在香港投寄)或在投寄後十個營業日(如從海外投寄)視為已送達,而證明包含有該通知的信封已妥善署明地址、加蓋郵戳並投寄,即為該送達的充分證據。 (b) 託管人-經理可全權酌情不時指定電子地址以接收與就會議委任代表有關的附表一所載條文適用的任何文件或資料(包括任何委任代表文據或委任代表之邀請書、顯示委任代表有效性或在其他方面與委任代表相關之任何必要文件以及終止代表授權之通知書)。倘根據本第20.10(b)條須向託管人-經理發送之任何文件或資料為通過電子方式發送予託管人-經理,而託管人-經理並無透過其根據本第20.10(b)條所指定之電子地址接收到該文件或資料,或託管人-經理未有就接收該文件或資料指定電子地址,則該文件或資料將不被視為有效送交或送達託管人-經理。倘已提供有關電子地址,則託管人-經理被視為已同意可透過電子方式將任何有關文件或資料(如上文所述與委任代表有關)發送至該地址提交,惟須遵守下文規定及託管人-經理在提供電子地址時訂明之任何其他限制或條件。不限於此,託管人-經理可不時決定任何有關電子地址一般可用於有關事項,或專供特定會議或目的使用,如屬上述情況,託管人-經理可就不同目的提供不同電子地址。託管人-經理亦可對此類電子通信的傳輸及接收施加任何條件,包括(為免生疑問)施加託管人-經理可能指定的任何安全或加密安排。

Related to 通知託管人

  • 信託管理費 (1) 報酬標準:年費率0.2%。 (2) 計算方法:就每筆信託本金,分別依其實際持有期間,乘上年費率計算之。 (3) 支付時間及方法:應由客戶給付 貴行,並於客戶要求贖回時,授權 貴行逕自返還信託本益中扣收。但依前述計算方式所取得之費用未達 貴行規定最低收費標準時,則以最低收費標準扣收。 (4) 最低收費標準: A. 國內基金新臺幣計價:新臺幣100元。

  • 境外托管人 指基金托管人委托的、负责基金境外财产的保管、存管、清 算等业务的金融机构;

  • 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1、 发售时间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未满期净保费 未满期净保费=保险费×[1-(保险单已经过天数/保险期间天数)] ×

  •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1.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 报名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进行报名。

  • 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与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增加、减少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基金份额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净值予以公布。

  • 核查意见 经核查,对于 (1) 保荐人认为: 1、 控制权变更后,发行人与新的控股股东京东方将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高效协同,联动上下游,赋能全产业链发展,深化前沿技术合作,致力成为 Mini/Micro LED 显示和解决方案领先者; 2、 京东方本次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取得华灿光电控制权,契合 Mini/Micro LED 市场发展态势,也有利于落实其 MLED 业务发展战略;华发科技产业集团放弃控制权主要是为了助推华灿光电协同上下游产业链资源、加快前沿技术研发及产品落地,有利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争取未来实现投资浮盈收益的同时,也能为珠海当地产业落地、产业链发展发挥积极促进作用。双方促成本次控制权变更具备合理性; 3、 2021 年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变更未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稳定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变更也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稳定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在业务拓展、生产运营、资金管理、人才管理等方面已采取应对措施,以保障生产经营稳定性。 (2) 3),保荐人、发行人律师认为: 1、 京东方拟认购华灿光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72,070,935 股股份(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本次发行完成后,京东方和 NSL的股份锁定期限均为 18 个月,在上述期限内,京东方通过直接持有华灿光电股份并通过表决权委托方式控制的华灿光电股份数量不会减少,相关期限安排互相匹配。 本次发行完成后,在华发科技产业集团和和谐芯光持有华灿光电股份且京东方及其关联方为华灿光电实际控制人期间,华发科技产业集团和和谐芯光已承诺不会单独、共同或协助第三方谋求华灿光电的控制权。 本次发行完成后,京东方将拥有公司控制权且可以控制董事会进而全面参与日常经营决策,认定京东方为控股股东的依据充分,符合《注册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2、 京东方实际控制人为北京电控,本次发行完成后关于实际控制人认定的信息披露准确。 公司与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相同或相似业务,不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就避免同业竞争作出承诺。

  •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