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和利益冲突的承诺函 样本条款

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和利益冲突的承诺函.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中农矿产 1、在中国境内钾肥销售方面,本公司同意上市公司有权以市场公允价格将在中国境内销售的钾肥出售给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的其他公司。 2、待老挝嘉西取得其拥有探矿权的钾盐矿对应的采矿权,且达到 正常生产并实现盈利后,本公司同意上市公司届时以现金方式收购本公司持有的老挝嘉西 100%股权,收购价格以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就该等股权出具的评估报告所确认的价值为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本公司将在上市公司提出书面收购要求之日起 30 日内正式启动上述股权 收购的相关工作,并保证配合完成上市公司履行相关决策、公告、审核、交割等程序。 在达到注入条件后,若上市公司拒绝按本条第 2 款收购老挝嘉西 100%股权,本公司同意向独立第三方出让该等股权,以消除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情形。 在达到注入条件后,本公司将根据法律规定将老挝嘉西 100%股权委托上市公司管理,直至所控制的老挝嘉西 100%股权注入上市公司或转让给独立第三方。 3、除第一条、第二条所述情形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存在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及活动。 4、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承诺的约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承诺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 5、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构成本公司不可撤销的法律义务。如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权益受到损害 的情况,除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监管责任外,还应当就每次违反该承诺的行为向上市公司支付 1,000 万元违约金,并继续履行相应 承诺。 中农集团 1、除中农矿产持有老挝嘉西 100%股权以外,本公司及旗下的所有钾肥生产及销售业务限定在中国境内。 2、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的钾肥产品在东南亚等境外市场销售。 3、若上市公司的钾肥产品进入中国境内销售,本公司同意上市公司以市场公允价格出售给本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 4、若本公司的钾肥产品销往国外,并与上市公司构成市场重叠或 市场冲突,则本公司将销往境外的钾肥产品以市场公允价格出售给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 5、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存在竞争或可能存在竞争的任何业务及活动。 6、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利用在上市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进行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 7、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承诺的约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承诺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 8、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构成本公司不可撤销的法律义务。如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权益受到损害 的情况,除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监管责任外,还应当就每次违反该承诺的行为向上市公司支付 1,000 万元违约金,并继续履行相应 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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