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验收. 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原则上在收到验收申请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
项目验收. 49.1 采购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及时组织验收。
项目验收. 采购人组织有关人员对中标单位所供货物进行验收,检查是否与招标文件上材质说明相符,货物的检测结果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上要求。验收由采购人组织具体安排时间。
项目验收. 采购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和方式进行交付,采购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各项承诺、合同要件、技术方案、配置型号等内容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项目验收工作。
项目验收. 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技术规格书。
项目验收. 8.1 第二阶段采购人按照第二阶段采购合同文本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项目验收. 采购人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项目验收. 11.1 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
项目验收. 1.在乙方完成相关阶段工作并向甲方提出书面的验收申请并经甲方确认,甲方应在 7 个工作日内组织项目验收。
项目验收. 乙方将设备安装、调试正常,试运行正常后,由甲方组织人员,对项目整体完成情况进行验收。但本次验收不表示甲方最终认可乙方提供的设备设施完全符合设备需求说明中明确的功能和技术指标,在项目质保期内任意时间,如甲方发现乙方设备不符合需求说明中明确的技术标准,乙方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更换为符合本项功能和技术标准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