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服务内容及范围. 乙方按照本项目合同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各项服务内容。 2.1.1 具体服务内容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19〕12号)、《关于印发<上海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财绩〔2014〕22号)、《上海市市级预算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沪财绩〔2019〕19号)、《上海市市级财政政策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沪财绩〔2019〕20 号)、《上海市财政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沪财绩〔2020〕6号)等文件有关要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服务工作。其中预算绩效评价服务(其他预算绩效管理服务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按照《上海市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沪财发〔2021〕6号)有关要求执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及要求: (1) 开展前期调研:准确掌握项目情况,充分了解与预算绩效评价服务有关的政策文件及资料。 (2) 制定预算绩效评价服务工作方案:按照格式要求编写预算绩效评价服务工作方案,并按时提交甲方。工作方案应包括人员配置、时间安排、评价目的、评价内容、评价依据、评价方法、指标体系、评价标准、样本确定、调查问卷、资料清单以及工作纪律等要素。 (3) 调查取数:严格按照预算绩效评价服务工作方案进行调查取数,调查方法应路径科学合理,取数准确。乙方须保证数据来源可靠和取数过程合理合规。 (4) 撰写预算绩效评价服务报告:按照格式要求撰写预算绩效评价服务报告,并按时提交甲方。预算绩效评价服务报告力求做到逻辑清晰、内容完整、依据充分、数据详实、分析透彻、结论准确、建议可行。报告应当重点反映投入的产出和效果、既定目标的实现程度、组织实施方式是否需要完善、预算规模和结构是否需要调整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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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框架协议合同,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
预算绩效管理服务内容及范围. 乙方按照本项目合同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各项服务内容。
2.1.1 具体服务内容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19〕12号)、《关于印发根据《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19〕12号)、《关于 印发<上海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财绩〔2014〕22号)、《上海市市级预算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沪财绩〔2019〕19号)、《上海市市级财政政策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沪财绩〔2019〕20 号)、《上海市财政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沪财绩〔2020〕6号)等文件有关要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服务工作。其中预算绩效评价服务(其他预算绩效管理服务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按照《上海市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沪财发〔2021〕6号)有关要求执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及要求:
(1) 开展前期调研:准确掌握项目情况,充分了解与预算绩效评价服务有关的政策文件及资料。
(2) 制定预算绩效评价服务工作方案:按照格式要求编写预算绩效评价服务工作方案,并按时提交甲方。工作方案应包括人员配置、时间安排、评价目的、评价内容、评价依据、评价方法、指标体系、评价标准、样本确定、调查问卷、资料清单以及工作纪律等要素。
(3) 调查取数:严格按照预算绩效评价服务工作方案进行调查取数,调查方法应路径科学合理,取数准确。乙方须保证数据来源可靠和取数过程合理合规。
(4) 撰写预算绩效评价服务报告:按照格式要求撰写预算绩效评价服务报告,并按时提交甲方。预算绩效评价服务报告力求做到逻辑清晰、内容完整、依据充分、数据详实、分析透彻、结论准确、建议可行。报告应当重点反映投入的产出和效果、既定目标的实现程度、组织实施方式是否需要完善、预算规模和结构是否需要调整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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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服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