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公司前身为鞍山市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系按《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属非银行金融机构,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核发《经 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后,以募集方式设立,原在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公司现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根据 2004 年 4 月 20 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鞍山市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迁址的批复》(银监办发[2004]124号文件),公司已将注册地址由鞍山市迁至上海市,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