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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网校-初级会计职称网课高分奖学金班返还学费协议书(2017 版)
甲 方:上海xx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xxxxxxxx 000 xxxx X0 xxx财经联系方式:xxxxxx@xxxxxx.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乙 方:在线购买xx网校在线辅导课程用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依据相关法律,同意按照本合同条款,由甲方为乙方提供初级会计职称《高分奖学金班》远程网络课程服务,网课项目及具体条款如下:
1 定义条款
1.1 会计初级职称《高分奖学金班》网络课程(以下简称“网课”)是指甲方推出的向特定学员提供远程网络课程。学员在注册、交费和签订(与本协议具有相同的格式和内容)辅导协议,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和甲方所提学习要求全面完成甲方提供的辅导及学习课程、练习后,甲方承诺,该注册学员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其所购买课程对应年度会计初级职称全国统一考试后能够通过本协议约定的具体科目考试 (即取得本考试年度会计初级职称中本协议约定的具体科目考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分数);
1.2 返还学费考试分数及返还学费的比例按照本协议第 5 条的约定执行。
2 参加网课课程及相关解释
2.1 乙方经慎重考虑,现决定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参加甲方的网课套餐,以乙方实际购买支付所生成xx网校之订单为准,甲方亦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为乙方提供本年度会计初级职称部分或全部科目的考前辅导课程。
2.2 甲乙双方共同认为,乙方及时、全面地完成甲方为网课专门设置的学习课程,是乙方通过本年度会计初级职称相应科目的重要保障。为此,甲方将为乙方设计和提供优质的辅导课程及学习计划,乙方也将按照甲方的辅导课程和学习计划的要求参加该等辅导课程。
2.3 甲方阅读并同意本协议内容,甲方为乙方提供如下科目的网课辅导服务,乙方也同意支付相应的费用(课程价格已实际支付为准)。
2.4 课时总计是根据上一年度课时预估数值,实际以xx网校官方课程录制结束后统计为准;
2.5 答疑老师为xx网校教研团队或外聘具备专业知识的兼职讲师为各学员提供专业答疑服务;
2.5.1 在线答疑服务一项中规定时间为工作日早 9:30-17:30 内最晚回复时间;
课程名称 | 学费 |
《高分奖学金班》-经济法基础 | 已实际支付金额为准 |
《高分奖学金班》-初级会计实务 |
3 甲方的权利、义务
3.1 为保障最佳学习效果,甲方应提供优质的远程网络课程,制订科学有效的辅导计划以及优秀的辅导团队跟踪辅导。
3.2 保证授课师资与宣传师资相符, 确保教学计划顺利进行,不随意减少课时。在教学进程中,如确有必要进行课程调整,须提前通知乙方。
3.3 对乙方的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3.4 在本年度的会计初级职称核查成绩发布之日起(以官方发布的核查成绩时间为准),如果学员在甲方前述辅导下全面完成甲方所提供的网课以后(以xx网校后台统计学员学习进度为准),并且平均分达到返还学费标准,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规定保障乙方享有客户保障条款相关规定。
3.5 在正常教学指导过程中,甲方有权对学员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对于学员不服从教学管理的行为,甲方有权给予开除处理,并不再返还乙方所缴纳的学费。
3.6 根据本协议中乙方所留个人资料(包括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常用联系方式),进行会计初级职称成绩查询和返还学费工作,如果由于乙方原因无法核实成绩或无法返还学费,甲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3.7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功能、服务均能够正常使用;但是因不可抗力以及学员一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使用甲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运营商提供的网络中断、乙方不具备上网条件(包括不具备软硬件条件或者软硬件故障)等,则甲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3.8 乙方购买课程所报考年度会计初级职称核查成绩发布之日起(以官方发布的核查成绩时间为准),甲方会根据收到符合返还学费条件的学员所提供的申请返还学费资料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退还符合返还学费条件学员本人(乙方)的相应学费并扣除相关手续费(1%支付宝/银联/信用卡扣点、银行转账汇费等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4 乙方的权利、义务
4.1 乙方必须参加本协议课程有效期内年度会计初级职称考试,如乙方因故未参加考试或参加了考试且未达到协议内甲方注明返还学费标准,则学费不予返还,协议自行终止。
4.2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个人资料(包括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及常用联系方式)及本协议有效期内年度考试月之前的会计初级职称准考证号及身份证号,并确保资料真实有效。
4.3 乙方购买学习使用网络课程学习,客户保障条款及相关解释如下:
4.3.1 客户保障中提及考试不过返还学费条款,用户需在官方开放考试查分之日起 30 日内,主动提供本人参加本学年考试的身份证,准考证号,由xx网校学服核对后执行相关客户保障条款。
4.3.2 乙方报名本学年度考试后,如乙方未前往参加本学年度考试,则本协议自行终止;
4.3.3 购买课程并将账号密码在未经xx网校授权允许的情况下与他人共享。在xx网校通过技术手段侦测到后,xx网校有权阻止其侵权行为,并对其进行封号处理且本协议自行终止;
4.3.4 客户保障中提及如用户所提供的身份证、准考证号经xx网校工作人员查证后确实已通过考试,或学员在规定时间内拒不配合提供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则本协议自行终止;
4.4 同意并完整、及时支付给甲方每科/全科初级会计职称课程学费和教材资料费。
4.5 乙方须遵守甲方的整体教学安排,服从统一教学管理。乙方不得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4.6 乙方自签订协议时必须提供网校唯一注册账号,完善《联系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网校账号并确保与本协议所留信息一致;如本协议乙方信息与xx网校开课账号信息不符,甲方有权不予以返还学费;
4.7 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乙方不得中途退班,但因遇不可抗力、意外事故(乙方应提供相应证明)必须中途退班的,按照本协议的第 7 条执行。
4.8 对甲方的教学计划、视频课件、内部资料、各类试题、考试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
4.9 学员必须在成绩公布后 30 日内履行成绩复查义务,如乙方初级会计职称两科平均分成绩达到协议内注明返还学费标准,相应学费返还业务办理期限可以自学员接到复查通知之日起计算。
4.10 乙方如具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行为,无论乙方在参加课程所报考年度会计初级职称全国统一考试中有没有达到甲方承诺的返还学费条件,乙方都无权要求甲方返还部分或全部学费:乙方未向甲方提供真实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4.10.1 乙方在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时,未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
4.10.2 乙方在报考参加会计初级职称全国统一考试中未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
4.10.3 乙方在要求返款时提供的信息与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但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文件证明甲方的有关通信地址等正常变动的除外);
4.10.4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或参加所购买网课报考年度会计初级职称全国统一考试或要求甲方返款等过程中,乙方提供其他虚假、伪造信息;
4.11.5 乙方没有参加课程所报考年度会计初级职称全国统一考试中本协议约定的考试科目;
4.11.6 乙方在参加课程所报考年度会计初级职称全国统一考试过程中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受到相应处理或处分的;
4.11.7 乙方没有在本协议书规定返还学费时间内向甲方提交书面返款要求及本协议规定的全部返款材料;
4.11.8 乙方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条件下,向其他任何第三方透露课程及辅导资料内容,或者由于乙方的失误,导致其他任何第三方获知课程或辅导资料内容;
4.11.9 乙方在使用甲方的学习课程中,与其他人共用账号进行学习或对课程采取录屏等盗版行为。
4.12 返款程序
完成课程学习要求(参见条款 4.3),并参加课程所报考年度会计初级职称全国统一考试中本协议约定的科目考试的,在符合退款要求的考试成绩的情况下,必须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的 30 天内向甲方以电子邮件(签订协议时乙方所提供邮箱)的方式提供返款材料包括:
4.12.1 乙方书写并签名的返款申请书(自行设计并邮寄给甲方,申请返还学费的时间以邮寄出的时间计算);
4.12.2 乙方身份证(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应当与签订本协议时提供的身份证明一致);
4.12.3 参加课程所报考年度会计初级职称全国统一考试的准考证复印件;
4.12.4 国家承认的课程所报考年度会计初级职称全国统一考试分数查询网站上显示乙方考试分数的相关网页的打印件,或者相关权威机构提供的真实成绩证明;如未在该期间内提供有效资料,视为放弃返还学费申请。返还学费申请仅接受电子邮箱申请方式。(xxxxxx@xxxxxx.xxx )
4.13 《高分奖学金班》学员返还学费比例(两科成绩必须达到国家规定合格分数线以上且平均分满足以下标准):
乙方的两科考试平均分数 | 学费退换比例 |
90 分(含)及以上 | 100% |
80 分(含)-90 分(不含) | 70% |
70 分(含)~80 分(不含) | 50% |
60 分(含)~70 分(不含) | 40% |
低于 60 分(不含) 未报考、未出考或无法提供成绩证明 | 0% |
4.14.1 返还学费时需按实际支付金额按比例并扣除缴费时产生的相应手续费后退款。
5 不可抗力
5.1 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合同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或双方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5.2 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则该方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5.3 在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曾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未能履约的一方应尽最大努力恢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5.4 出国、外派、生病、怀孕、更改职业规划等不视为不可抗力。
6 完整协议
甲方在所公布的初级会计职称招生方案及服务是本协议的补充,惟该等招生方案及服务条款与本协议有不同之处的,则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
7 争议的解决
7.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于中国法律;
7.2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则双方应首先进行友好协商解决。
7.3 如果某一争议未在一方首次提出协商之日后 30 日内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提交甲方所在法院;
8 保密义务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个人资料和信息具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规定或者有权政府机关的命令和要求或者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的个人信息和资料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甲方提供的学习辅导课程的任何内容具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等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者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足额赔偿甲方的损失。
9 合同期限
9.1 自协议签署日至课程所报考年度会计初级职称全国统一考试结束之日。但本合同约定的返款条件出现时,返还学费的时效按照本协议第 4 条的约定执行。
9.2 协议自返还学费行为发生之后,自动解除。乙方未参加签约协议班课程所报考年度会计初级职称全国统一考试,协议于该年度考试结束时自动解除;
10 其他
10.1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壹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0.2 本协议一经签署,任何一方非经法定理由不得解除。
10.3 本协议可进行公证,公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乙双方xxxx已经认真阅读本协议,乙方须同意上述协议条款后方能购买xx网校旗下课程,并清楚地知道并承担各自的权利义务。
甲方(盖章):上海xx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乙方(姓名):
购买课程: 有 效 期:
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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