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皖新传媒”)与莱普顿国际学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RISL”)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于2017年6月30日就相关合作 事项签订了《合作备忘录》(具体内容见公告:临2017- 037)。近日公司与莱普顿国际学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RISL”)就相关合作具体事项签订了《合作协议》及《商标许可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18-020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莱普顿国际学校有限公司
签订《合作协议》及《商标许可协议》的公告
x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作项目内容: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莱普顿国际学校有限公司考虑在中国建立一所以“Repton”品牌作为校名的国际双课程学校。双方选址在合肥建立一所K1-13年级的寄宿和走读制学校,学校将使用“Repton”品牌作为校名,双方共同运行该学校。
● 建立学校尚需取得主管部门的审批,存在不确定性。
● 本合作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本次签订的《合作协议》及《商标许可协议》,预计不会对公司2018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等构成重大影响。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皖新传媒”)与莱普顿国际学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RISL”)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于2017年6月30日就相关合作事项签订了《合作备忘录》(具体内容见公告:临2017-037)。近日公司与莱普顿国际学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RISL”)就相关合作具体事项签订了《合作协议》及《商标许可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普顿国际学校有限公司是一家在英国注册成立的公司,成立于 2006 年,公司注册号为 05859839,注册办事处地址为 The Lodge, Repton School, Repton, Derby DE65 6FH, United Kingdom。
RISL 致力于与当地投资者和合作伙伴合作,在全球范围内提供优质教育。目前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有 4 所此类学校,有 1 所位于约旦首都安曼。
RISL与公司之间无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
亦无其它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公司与RISL于2018年4月22日在安徽省合肥市签署了《合作协议》及《商标许可协议》。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签订协议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协议》及《商标许可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双方合作主要内容:皖新传媒和XXXXxx考虑在中国建立一所以“Repton”品牌作为校名的国际双课程学校。双方选址在合肥建立一所K1-13年级的寄宿和 走读制学校,学校将使用“Repton”品牌作为校名,双方共同运行该学校。学校 意在迎合中国和海外孩童教育需求,在1至9年级,必须教授中国义务教育课程。 在1至9年级之外的其他年级,学校将教授英国课程:早期基础阶段,十年级参
加IGCSE考试,为十一、十二年级提供国际文凭资格。双方同意制定结合英语国家课程元素与中文课程元素的学术课程。
2、经营目的
2.1 签订该协议的目的在于阐明皖新传媒与RISL在学校施工及学校的所有权、管理和运营方面的义务。
2.2 学校将采用“合肥莱普顿学校”作为校名,皖新传媒不得在其任何重 要或品牌化物品上使用除皖新传媒和其关联公司自有之外的任何其他名称、商标、商品名称、校徽和图标。
2.3 公司应负责为学校获得必要的规划许可、监管许可和资金,并应负责其施工并确保投入运营。
2.4 RISL根据本协议提供的知识产权和规划、技术、开发和运营援助将仅涉及学校及其引入课程,并仅为此目的提供。
鉴于皖新传媒与RISL签订的《合作协议》及《商标许可协议》其他详细的条款涉及到公司及RISL的商业秘密,按照《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和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判定该事项属于暂缓披露事项,公司已按照制度规定履行相应的内部登记及审批程序。暂缓披露的期限至合肥莱普顿学校建成并正式开学时。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RISL 致力于与当地投资者和合作伙伴合作,在全球范围内提供优质教育。具有丰富的办学经验及品牌优势。公司与 XXXX 合作能够实现双方在品牌、资源、人才、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互补,达到互惠双赢的战略目标。同时有助于公司进一
步整合优质教育资源,打造教育生态产业链,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符合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
四、重要风险提示
1、建立学校尚需取得主管部门的审批,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及《商标许可协议》,预计不会对公司 2018 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等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后续将根据合作的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和披露程序。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xxx.xxx.xxx.xx)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合作协议》及《商标许可协议》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