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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1-022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珠海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珠海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公司因实际经营需要于 2019 年 4 月 10 日与珠海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科技”)签署了《借款协议》,公司向纳科技借款共计人民币 30 亿元,借款主要是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2020 年 3 月 19 日,
公司与纳科技签署了《<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同意将借款期限延长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
现根据实际情况,公司与纳科技签署《<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或“本次交易”),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19 年 4 月 10 日,公司与纳科技签署了《借款协议》,公司向纳科技
借款共计人民币 30 亿元,借款主要是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2020
年 3 月 19 日,公司与纳科技签署了《<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同意将借款期
限延长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0 日及 2020 年
3 月 1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公司与珠海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和《关于公司与珠海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协议>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8)。
现根据实际情况,公司与纳科技签署《<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对《借款协议》及《<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约定的借款期限及借款利率条款进行变更。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纳科技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同时为公司实际控制人xxxxx、xxx先生、xxxxx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董事xxxxx与xxxxx为兄弟关系,公司董事xx先生同为纳科技董事,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xxxxx、xxxxx、xx先生在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时回避表决。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2 月 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
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6 人。
公司关联董事xxxxx、xxxxx、xx先生回避表决。
其他非关联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珠海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详见 2021 年 2 月 10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交易生效所须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8.2.10 项规定,上市公司接受关联人提供的财务资助(如接受委托贷款),可以按照合同期内应支付的利息、资金使用费总额作为关联交易的交易金额,适用《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据此,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x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纳科技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将纳科技视为本次关联交易中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珠海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65792(集中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人民币 37,894.7368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787913312U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工和销售自产的激光打印机、多维打印机、多功能(传真)一体机及激光硒鼓、碳粉,墨盒、墨水、墨盒外壳,色带、带框、电脑外设、多维打印机配件、多维打印耗材等打印机耗材及上述产品的配件产品;回收喷墨盒、回收激光打印机碳粉盒的灌装加工和销售,以及上述产品的配件产品的加工和销售;多维打印服务;计算机、打印机行业相关技术、咨询服务;不动产租赁、其他财产租赁。
成立日期:2006 年 04 月 24 日
实际控制人:xxx、xxx、xxx
2020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8,325.51 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197,542.18 万元,总资产人民币 736,228.12 万元,净资产人民币 666,274.44万元。
其他说明:纳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x次交易涉及的标的为人民币 30.00 亿元的借款及对应的利率等费用。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考虑到纳科技于 2019 年发行的可交换债券已于 2020 年 3 月份完成摘牌,
经双方一致同意,借款期限为实际发生借款之日起延期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同
时,自实际发生借款之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纳科技借予公司的借款利
率及融资服务费按照原协议约定计算;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纳科技借予公司的借款利率为按实际借款时间,按照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无融资服务费。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利益输送和交易风险。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将《借款协议》第 2.1 条及《<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第一条约定的
借款期限修改为:双方同意,借款期限为实际发生借款之日起至 2024 年 3 月 31日。
(二)将《借款协议》第 4.1 条约定的借款利率修改为:双方同意,自实际
发生借款之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甲方借予乙方的借款利率及融资服务费
按照原协议约定计算;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甲方借予乙方的借款利率为按实际借款时间,按照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无融资服务费。
(三)本协议为《借款协议》及《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补充,与《借款协议》及《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借款协议》及《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借款协议》执行。
六、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x次交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本期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 2021 年 1 月 31 日,公司与纳科技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
额为 1,515.18 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因公司实际经营业务需要,公司拟与纳科技签订《<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此项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补充协议中约定的合同条款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独立意见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本次交易议案时履行了法定程序。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xxxxx、xxxxx及xx先生 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亦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其他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4、本次关联交易协议中约定的借款利率公允,合同条款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珠海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协议>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日